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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在浙江考察时强调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粮食购销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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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03
第1版(要闻)
专栏:

  朱镕基在浙江考察时强调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粮食购销体制
●核心是要有合理粮价,既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城市居民又可以承受●沿海地区发展粮食生产十分必要而且大有可为●要确保农产品收购资金,决不能重新出现任何“打白条”现象●高度评价实行种粮大户承包、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做法,但要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
新华社杭州五月二日电(记者刘公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四月二十六日至五月二日在浙江省考察农业时强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粮食购销体制,核心是要有合理的粮食价格。这个价格既能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城市居民又可以承受。从国民经济的全局看,沿海地区发展粮食生产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大有可为。
朱镕基在浙江省委、省政府负责人万学远、刘枫、柴松岳等陪同下,在杭嘉湖地区考察了粮食收购站、粮库、粮店、农贸市场和太湖大堤,走访了几家具有代表性的种粮大户。听取了浙江省和嘉兴、湖州、杭州市以及淳安县、建德市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情况和粮食购销体制作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五月一日,朱镕基到杭棉一厂看望了节日加班的工人,并与一些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朱镕基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委和省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在发展农业经济和恢复粮食生产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说,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产粮省份,尤其是杭嘉湖平原,更是粮食的主产区,决不能放松粮食生产。
当看到有些地方存在撂荒耕地现象时,朱镕基指出,这个问题在沿海地区比较普遍。这些地区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优越,农业生产基础较好。如果在经济富裕以后就把农业丢掉,把吃饭问题寄托于到内地高价购粮或进口粮食,无论从我国的耕地资源、粮食总量和外汇平衡来看,都是无法承受的。同时,单靠提高粮食价格,也难以解决这些地区种粮比较效益低的问题,还是应当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办法。
朱镕基高度评价了浙江省扶持种粮大户承包经营的做法。他深入种粮大户的家庭、田头,详细询问他们的成本、用工、生产资料供应、机械化程度和收益情况。他说,要通过立法制止撂荒现象,同时鼓励种田能手集中承包闲置的土地。他所访问的种粮大户,一般承包一百多亩到几百亩,每户种粮纯收入达数万元,已经超过在乡镇企业就业的收入。他认为这个办法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
朱镕基强调,实行大户承包、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符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则,符合邓小平同志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两个飞跃的思想。实践证明,小平同志指引的道路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事实上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也是基本上采取家庭农场的形式。耕地使用权向种粮大户集中,要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不能一哄而起。尤其要考虑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因此,要大力发展社会化农业生产服务体系,要在农业机械、化肥、种籽、科技、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种粮大户以支持。
朱镕基重点调查了粮食购销体制。他说,要认真汲取去年市场混乱、粮价猛涨的教训。主要经验有三条:一是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粮食价格。这个价格应当是既能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广大城市居民又可以承受的价格。二是这个价格根据粮食市场的供求情况形成,但是,这个市场必须由各级政府管理和调控,放而有管,管而不死,以保持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即使发达国家,也不是对粮食市场放开不管,粮价放任自流的。地区间的粮食交易、调动必须通过政府管理的市场进行,不能允许不具备粮食经营资格的批发商进入农村、田头哄抬粮价、扰乱市场。三是国有粮食部门必须掌握必要的粮源,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粮食部门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吞吐粮食,在粮食歉收、市场供应紧张时,要抛售粮食,平抑价格;在粮食丰收、价格下跌时,要以合理价格收购,防止谷贱伤农。国有粮食系统要深化体制改革,将政策性和经营性两个部分从业务上、机构上分开。政策性部分主要从事收购、加工、批发、仓储,执行国家政策,稳定粮食市场,国家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予以支持。经营性部分从事粮食零售,多种经营,面向市场,自负盈亏。
朱镕基针对夏收在即和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指出,各级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行长要深入农村、工厂,认真调查资金落实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困难。首先要确保农产品收购资金,从总行到分行、支行、信用社都要层层落实,决不能重新出现任何“打白条”现象。
朱镕基指出,为了缓解部分国有企业的困难,促进这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国务院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的信贷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对于国有企业有市场、有效益的生产,银行要支持贷款。即使是企业处于亏损,负债欠息,对于那部分能销得出去、贷款收得回来的产品所需流动资金仍应贷款。但是决不能贷款支持没有市场的积压产品的生产。至于解决亏损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用,银行可以给予贷款,但是要由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贴息,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应该依法实行破产,先试点、后推广。
朱镕基说,当前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紧张,一个重要原因是投资规模过大、开工项目过多而资金不落实和工业产品产销率大幅度下降所造成的企业相互拖欠。国务院已确定由综合部门负责牵头,会同银行等有关部门组织清欠。他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资金问题将会逐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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