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效率优先”和“分配不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06
第5版(理论)
专栏:改革热点纵横谈

  “效率优先”和“分配不公”
杨仪
收益分配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实行何种分配原则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和聪明才智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多年来,我们理论上讲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而在实行过程中,由于过分强调“缩小差别”、“利益均占”等所谓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平均主义“大锅饭”一直是收益分配中的主要倾向,多数劳动者并不能真正多劳多得,因而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压抑,这是我国经济长期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十五年来,我们在分配制度上有了很大的突破。农村联产计酬大包干,乡镇企业普遍实行按件计酬,以及各行各业正在逐步扩展的生产经营责任制等都是对平均主义的有力冲击。特别在邓小平同志提出“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个“大政策”之后,人们的思想进一步解放,分配制度也从单一的按劳分配扩展到多种分配形式,一些人率先致富,一些地区经济扶摇直上,沉闷的空气被打破了,你追我赶的局面形成了,国民经济上了一个又一个新台阶。但是也不能说在这方面就没有问题了:一方面,在相当多的一批公有制企业里,“大锅饭”依然存在,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在相当多的一些人的头脑里把因经济效益不同而在收入分配上形成的差距看成是“分配不公”,表示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便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它是对“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发展,是把“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具体化了;从实践上讲,它为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提供了一个总体把握的尺度,表述清楚,便于操作。强调“效率优先”,那是说,收入分配要优先考虑人的劳动效率,不光看出力多少,更要看成果大小。谁的生产效率高,谁创造效益多,谁就该多拿报酬,反之就该少拿。这样才能合理拉开差距。“兼顾公平”,那是说,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的进行调节。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生产效率低的人或单位可以适当照顾,但这种照顾只能是“优先”后的“兼顾”,不能搞平均主义,尤其不能让滑头懒汉和败家子们不劳而获,少干多分。坚持“效率优先”,合理拉开差距,会不会加剧“分配不公”?不会。谈起“分配不公”,一般人看重的是不该拿的拿了,只该少拿的拿多了,其实,该拿的拿不到,该多拿的拿少了,也是“分配不公”。搞平均主义,实际上就是让少劳者占了多劳者的报酬,那能叫“公平”吗?只因“大锅饭”吃久了,司空见惯了,也没有说它公不公,只是打不起精神而已。现在最容易让人慨叹“分配不公”的是些什么人呢?是那些握有实权,诸如土地批租权、贷款发放权、项目审批权、人事任免权等,大量收贿拿回扣的人;是那些为非作歹,无法无天,靠造假行骗,偷税漏税等不法手段暴富的人;是那些人为炒热,上台十几分钟就能拿几千几万的人;是那些靠弄虚作假,谎报政绩,捞取高额承包奖金的人等等。其中也包括人们对那些利用行业优势、凭借优惠政策或者钻国家空子收入畸高的现象存有不满。看来现在社会上议论颇多的“分配不公”现象的确大量存在,需要认真对待;但是有些事情也要作具体分析,在认识上还有进一步统一的必要。顾名思义,“效率优先”虽然与“多劳多得”精神一致,但涵义并不完全一样。“多劳多得”强调按付出劳动量的多少分配,“效率优先”则更多地考虑劳动创造的成果,即劳动价值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靠的是有效劳动。那种只顾出力流汗,不问产出成果,只讲发展速度,不问经济效益的劳动态度,非但不能快速地增加物质财富,有时还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强调“效率优先”,可以把生产经营者的注意力吸引到关注社会需求、重视科技进步、讲究成本核算、研究经营策略等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当然,考察现今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许多不可比因素,造成了分配上的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知道,公平总是相对的,绝对的公平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到来;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以及国家始终关注贫困地区的发展和采取的调控措施,现存的一些分配上的不公平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