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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请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补充规定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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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国务院提请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补充规定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国务院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提交了两份议案,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补充规定草案。
在关于提请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的议案中,李鹏总理说,制定这部法律,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关于提请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补充规定草案的议案中,李鹏说,这个条例自1987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对条例有必要进行一些补充。
李鹏总理说,这两个草案都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叶如棠和公安部部长陶驷驹受国务院委托分别就两个草案向委员们作了说明。
叶如棠说,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基本物质基础和前提,而且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为国家开辟一条重要财源。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客观上要求用法律加以规范、引导、推动和保障。
陶驷驹在说明中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以来,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有些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由于在《条例》中未作规定,难以依法处理。他说,补充规定草案补充规定了18种应受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这些行为规定的处罚原则和种类,与原《条例》是一致的。对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这些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对于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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