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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面前说“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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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07
第1版(要闻)
专栏:

  物价面前说“稳定”
本报记者班明丽
总水平要稳定
物价需要有波动,物价又必须稳定。这不矛盾吗?
既然承认价格的波动,为什么还要强调稳定?
因为,我们所承认的波动是指适度波动,不是大起大落的破坏性震动;稳定,是指价格上涨的总水平基本稳定,也不是冻结不变的稳定。我们既需要不失时机地通过价格改革中的波动,促进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又要创造价格稳定的大环境,使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势头。
波动与稳定,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开。在价格改革中,放开不等于放任,波动不等于失控。
价格总水平,是个综合性的概念。今年的10%,就是国家要控制实现的物价上涨总水平。经济形势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让物价上涨幅度,不构成对10%这个界限有较大的突破。
有关经济专家分析,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与物价上涨幅度之比,最好掌握在1∶0.6的水平,那么,今年经济增长9%,与物价上涨10%之间是1∶1.1的比率。与去年的基础相比,这个比例可谓经济速度不低,通货膨胀不高。但是,因为是从去年的高价位拉回到今年低价位上,今年控制物价总水平的难度仍然不可小视。
显然,影响价格总水平的因素很多。控制物价要从多方面入手。
反暴利——急迫任务
不是价格的所有波动都合理。
市场活动中,不排除有一些商品具有独特价值,或许稀者为贵,其价格超出一般商品理所应当,但这只是极少数。相当一些是不顾市场供求状况,价格严重超出自身价值的。控制物价总水平,必须以有力措施反对牟取暴利型价格。
有的商店,一块进口手表,去年标价99.8万元,今年竟涨到122.49万元;有的饭馆一只饺子4元钱,一个包桌居然开价十万八万,等等。这不是自主定价,是漫天要价,是抬价、炒价的欺诈性经营。
“价格饥饿症”,导致某些生产经营企业不能约束自己,趁放开之机随意抬价,把负担转嫁给用户;“价格盲目症”则使某些经营者不去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合理价格,以为随主观意愿标价,就可以取得高额利润。人们可以不去购买那些价格离奇的商品,但不可能阻止暴利对物价上涨的拉动力。
近来,反暴利、反欺诈,引起普遍关注。上海在制定反暴利规定中,首先界定暴利这一概念的范畴。凡超过平均价格和合理利润率规定的,都属暴利行为,要受处罚。这是交给了消费者一个武器。也有人认为,仅仅有一个量的界定不够全面,还应当考察经营者涨价动机和目的,如果是通过欺诈手段涨价,即使数量并不很多,也应视为欺诈、暴利行为,予以处罚。
抓住“大头”
涨价因素“大头”何在?
如果少部分经营者的非法牟利对价格影响不可忽视,那么,推动价格在更大范围普遍上涨的因素,是货币超量发行、固定资产投资膨胀。这是造成物价持续、全面、大幅度上涨,即通货膨胀的根本性原因。控制物价上涨的“大头”在于此。
经济需要发展,发展必须投资。从一省一市一地来说,扩大投资理由千条万条,各有根据。但是,汇集起来,就是全国物价总水平上涨的一根根牵引力。
有人在分析14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与物价变动的关系后,发现几个特点:
(1)当投资增长等于或低于平均增长率的情况下,不致引起物价大幅度上涨的波动;
(2)物价上涨比投资扩张的时间,一般滞后一年。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急剧扩张,超过平均的投资增长率,第二年便会出现物价水平大幅度上涨。
为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排除在某些年份投资增长多一些,个别年份低一些。但总体上必须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在较为合适的比例上,既要为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又要抑制严重的通货膨胀,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相对稳定。
1993年宏观调控及时缓和了通货膨胀压力,但至年末,加大投资形成的未完工程量,仍有1.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0%,投资中有30%—40%要转为消费基金投入市场,形成需求对价格的拉动力。货币发行量过多增长对价格的滞后影响,将会在今年表现得更为明显。
有消息表明,今年头两个月,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是比去年同期下降的;另一个好的迹象是,投资向中央项目、东部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业的倾斜。但是,强劲的投资增长势头仍需要继续进行宏观监控。
注意“鱼漂现象”
从长远看,补贴是要取消的。但是,在很长一个时期又不能取消补贴。
为了抵消部分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保持稳定发展的形势,国家往往要在涨价同时,拿出大量的补贴,以减轻消费者的负担。为了一些商品不涨价,也拿出大量资金补贴给生产企业及批发、零售商业。这就是人们俗称的“暗补”。
但是,补贴也有个度的问题,需要把握好。物价研究人员分析这种状况认为,补贴是物价指数上涨的另一极表现。就是说,补贴是保持物价稳定的必要措施,但是,补贴在抑制物价上涨的同时,也蓄积了涨价势能,到财政承受不了,影响经济正常运行时,就要释放出来。如果把价格上涨的公开指数作为一极,补贴就是价格上涨在水平线下的另一极。
他们称这为“鱼漂现象”。好比一只浮在水上的鱼漂,公开的价格指数是“鱼漂”的水上部分,而补贴则是“鱼漂”的水下部分,称为“隐蔽涨价”。水面上下之和,就是补贴之后价格应当上涨的实际幅度。
可不可以减少补贴求得物价适度上涨呢?物价部门分析发现,是可能的。这取决于供求基本平衡的宏观环境。当宏观经济环境比较宽松时,可以适当加快价格改革步伐,价格不会上涨过多,而且补贴增长幅度可以相对减少。
就是说,有条件适度放开物价时,即使减少一些补贴,物价也不会大幅度上涨。
可见,在一定条件下,补贴过多造成的隐蔽涨价,可能超过放开价格引起的价格上涨幅度。因此,一些市场竞争性强的商品,多补不如少补,有些补贴还不如不补,让价格随市场波动逐步求得基本稳定,是根本出路。
当然,这不等于可以一下子取消全部补贴,补贴的运用应当视宏观经济环境的松紧程度而进行。
新的困难
按照走向市场化的要求,价格改革还没有大功告成,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保持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
原有被扭曲的价格结构,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但至今仍未从根本上改变。改革以来,采掘工业与基础原材料工业价格都在上升,彼此幅度相差不大,因此,原来偏低的基础产品价格,现在仍然偏低。价格理不顺,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就是一句空话。
比如石油,改革以来已调高了部分石油价格,但是,石油采掘越来越困难,成本日渐上升。原油价格与成本出现了新的不协调,产量难以提高,对国民经济的制约作用很大。这也是近年进口石油数量明显增长的一个原因。煤炭也有类似问题。
商品与服务性行业的价格,也存在比价不合理现象。
这就是说,改革不合理的价格结构,往往不是一次两次的调整所能完成的。
还有一点,这几年的通货膨胀,也抵消了部分商品上调的价格。比如粮食,几次调高、放开收购价,基本实现了购销同价,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度上升,加大了农民种粮成本,调价好处又被吞蚀。深化价格改革,还有不少事要做。
能管住吗?
面临复杂形势,能管住价格总水平吗?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心,近期出台的种种控价措施表明,这是可能的。
根据在于,首先,不是就物价管物价,而是着眼于创造良好的经济大环境,通过保持适当经济速度抑制通货膨胀,从而控制价格总水平;通过保证正常生产,控制过旺需求,抑制价格的暴涨暴跌。
“菜篮子”、“米袋子”是人们最直接感受到的物价,它的稳定是稳定价格的基础。最近,国务院已将“菜篮子”工程交给大中城市市长负责,搞不好拿他们是问,并且每年要把考核结果,报告人代会和全市人民。这是给市长下了一道死命令。
信息表明,不下这个命令不行。有的城市建设发展对“菜篮子”的冲击,已经影响了日常的供应,导致物价猛涨。有的地方菜市场摇身一变成了宠物市场,菜园子换成开发区;有些地区对主要副食品的财政补贴,也“一风吹”了。
去年底出现粮油肉菜涨价过高情况后,许多城市清醒地认识到,“菜篮子”工程是“365工程”,要天天抓住不放。从保证生产、保障供给,特别是从主要农副产品入手抓物价,就抓住了源头,是最有力的控制。京、津、沪等城市都采取多种手段,不仅要有丰富的“菜篮子”,还要建设稳固的“菜园子”。
价格改革措施怎样出台,不至于引起物价剧烈波动?物价调控部门的同志认为,价格改革要考虑三方面的承受能力,即国家、企业、消费者,缺一不可。每一项改革措施出台要掌握的原则是,不使国家加重财政负担;企业因此引起的原材料成本上升,可以控制在正常生产经营能够适应的范围内;大多数居民不会因涨价而降低生活水平。
研究物价改革的同志把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比作“有了放卫星的空间”。改革措施的推出,应当选择这种“空间”。如果不具备应有条件,宁可推迟改革,同时积极创造这种改革环境。这才是稳妥慎重之举。
国家宏观调控的最主要依据和信心,也在于此。在国家、企业、消费者三者关系的天平上,消费者这颗砝码的分量更重一些。宏观调控可以将通货膨胀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即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高于物价上涨幅度。一旦超过承受能力,国家还可通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予以严格控制。
应当承认,由于收入水平不同,有一部分人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较弱。比如离退休较早的职工;效益不好企业在岗人员,等等。国家已要求各地对这些人员予以特殊关照。现在,有的地区已实行基本养老金与生活费价格指数挂钩的补偿制度;有的已设立了城市扶贫基金,对低收入和特困户给予补助。也有一些地区对在岗职工规定了最低收入线,待岗职工也有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各种方式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物价部门怎么管
有位消费者向物价局状告一家商店。她在此买了几米呢料,可走进另一家布店时,发现这里居然便宜一二十元。她要求查处前一家商店。
类似情况到处可见。物价局该不该查处呢?按照价格改革的权限划分,绝大多数一般消费品经营者有权直接定价,物价局不该动辄对商店兴师问罪。因此,面对同一种商品的多种价格,学会选择,首先是消费者必要的自我保护。
那么,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物价局又如何管住市场物价?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呢?这是给物价部门提出的新课题。
显然,既不能像过去那样手执帐本,逐品逐款地审批商品价格,又不能撒手不管,任价格上涨,要探索一条间接管理的新路子。
建立一个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价格既放得开又驾驭得了,这就是下一步价格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也是物价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
改革以来,我们多次放开粮油、肉蛋菜价格,但去年末出现抢购风波后,国家迅速采取调集库存、实行限价等措施,很快平抑市场价格,说明了搞好物价间接管理,从宏观上驾驭市场物价的可能性。
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调控司高铁生、刘文认为,对价格的宏观调控体系,应当包括5点:建立中央与各省两级调控价格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管理;两级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有一套物价监测、预警系统;有一套健全的法制法规体系。
现在,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正在各地成为两项铁的制度,以平抑因季节变化、节假日等市场出现突发性涨价,或应付灾祸。中央一级的制度也在积极建立中。
监测与预警,是物价部门转变职能后的主要任务。北京市已经出台和正在制定的法规有8项;对价格的预测包括产供销和消费状况、价格变动趋势、群众预期心理,以及周边地区供求变化等。大部分商品实行提价备案制度,少部分商品实行提价申报、控制价格差率制度,实行最高限价,对价格大起大落预防在前。
国家对直接定价的少部分必需品、服务收费价格,管理是很严格的。最近,又明确提出,对20项已经交给市场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严格监审。只要价格置于上下左右的制约之中,乱涨价是可以得到遏制的。
价格改革也是整个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系统工程,它不可能脱离计划、财税、金融、外汇等体制改革而单独突进,也无法离开企业体制改革的发展,价格改革必须与其它改革配套进行。既不失良机推进价格改革,又考虑各方承受能力,价格就不会成为脱缰之马,而是一只笼中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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