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执法不偏同乡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07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执法不偏同乡人
史占旗
报载,山西省乡辛县光华焦化厂在向河南省一家钢铁厂追货款过程中,被河南轵城信用社所骗,遂向河南济源市法院起诉,法院作出轵城信用社应返还他们28万多元的一审判决。被告不服,上诉到河南焦作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光华焦化厂厂长刘国峰将一块“执法楷模”的镜匾赠给该法院说:“我们到河南打官司,原以为凶多吉少,没想到你们自觉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为我厂追回28万元货款,有你们这样执法如山的好法官,我厂在河南的生意做定了,并且要进一步扩大。”
济源法院和焦作中级法院,对外地人与本地人一视同仁、同等相待。他们不以地域定是非,不以乡情判输赢,而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这种自觉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精神,值得称道和倡导。
光华焦化厂原先以为“凶多吉少”,因为轵城信用社占有“地利”的优势,当地人一定会偏袒当地人,胳膊肘儿岂能往外拐?这种顾虑并非空穴来风。有些地方确实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比如有些地区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对当地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不仅不查处,还对前来查处者百般阻挠。理由是假冒伪劣产品“能为本地增加财政收入”。假冒伪劣屡禁不止,地方保护主义是一大因素。又如,某些地区拐卖妇女的罪恶行径为何屡打不绝?有的人说,“拐卖”是解决本地群众“个人问题”的有效途径。诸如此类,在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所闻。
地方保护主义保护了错误倾向和不法行为,不仅影响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团结,而且更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短期看来是“保护”,长远来看是损害。因为搞地方保护主义,就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破坏,也就是对投资环境的破坏。倘若你这个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谁敢进入你的领地和你打交道、作买卖?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文化等各方面交往日益增多。在这些活动中难免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各地有关部门应像济源法院和焦作中级法院那样,站在法律立场公平地处理和解决纠纷,决不能厚此薄彼搞地方保护主义。因为不管是本县人、本省人,还是外县人、外省人,都是同一国土上的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