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新税制实施四月运行正常出现的问题大部分解决或正在解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14
第1版(要闻)
专栏:

  新税制实施四月运行正常
出现的问题大部分解决或正在解决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新税制从今年1月1日实施,4个月以来,总体运行正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新旧税制基本实现平稳过渡。
这次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结构性改革。虽然难度较大,但税收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截至4月底,征收税款比上年同期增长29.2%,并且中央级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实现了同步增长。
同时,市场物价没有因为税制改革引起大的波动;社会各界和大多数企业对新税制出台反映良好;一些国际税收专家对我国税制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
新税制实施后,过去的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归纳起来,一类属于税收政策问题;另一类属于操作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介绍,4个月来,经过调查研究和汇报请示国务院领导,属于反映较普遍的税收负担政策问题,大部分已得到解决。例如,对民政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和经营“菜篮子”商品的批发企业保留优惠政策,实行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
农业产品、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的增值税税率由17%降为13%;
对国有粮食商业企业批发调拨的居民用粮油等两年免征增值税;
对饲料、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自来水、县以下小水电,部分砂、土、石等建筑材料改按6%的征收率征税;
经营从民间收购的废旧物资按10%的扣除率扣税;
运费允许抵扣税款10%;
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利用“三废”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劳动服务就业企业,校办企业,民政福利企业,乡镇企业等继续实行优惠政策。
有些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后矛盾得到缓解,但完全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如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和期初库存所含税款的抵扣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说,税务部门正集中精力严格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和入库工作,进一步做好新税制的培训和宣传。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