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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环境标志产品制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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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18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中国环境标志

  我国建立环境标志产品制度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
本报北京5月17日讯记者谢联辉报道:我国推出一项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措施——建立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制度。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解振华在今天召开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成立会上指出,这个委员会的有效工作,将迎来我国绿色产品的设计、开发、使用的大发展,是中国“绿色工业”进入实质性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一场以保护环境为宗旨的绿色消费运动已在各国兴起,环境标志制度也应运而生。环境标志又称生态标志或绿色标志,是一种证明性商标,标明产品从原材料的开发利用、生产、使用以及回收或废弃的整个过程符合一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无害或污染很小,并有利于资源的再生和回收。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国家环保局设立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是代表国家对各类环境标志产品进行认证的唯一第三方认证机构。
 由解振华局长兼任主任委员的认证委员会,制订并发布了今年内首先开展环境标志的6项产品,它们是:低氟氯化碳家用制冷器具、无氟氯化碳气溶胶制品(发胶、摩丝)、水性涂料、无铅车用汽油、再生的厕所用纸、丝绸类产品。按技术要求获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企业,允许在认证的产品、包装、说明书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环境标志。
中国环境标志图形(见上图),由青山、绿水、太阳及10个环组成。图形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10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同时10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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