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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兼并风波”结束凉州皇台酒厂兼并武威市纸箱厂被判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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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武威市“兼并风波”结束
凉州皇台酒厂兼并武威市纸箱厂被判合法
本报讯记者刘进荣报道:甘肃省武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最近正式开庭,受理武威市纸箱厂诉武威市二轻局行政侵权一案,宣判上诉一方获胜,同意凉州皇台酒厂兼并武威市纸箱厂。至此,长达近9个月的武威市“兼并风波”打上了句号。
凉州皇台酒厂是全国最佳经济效益500强之一。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凉州皇台酒厂决定改进产品装潢包装,建设自己的纸箱厂。武威市纸箱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造纸和纸箱两条生产线,产品主要销给凉州皇台酒厂。
近几年来,武威市已有十多家纸箱生产企业,纸箱厂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另一方面,武威市纸箱厂与凉州皇台酒厂之间又有多年的供求关系,这两个厂之间不约而同地把兼并与被兼并提到议事日程上:凉州皇台酒厂希望通过兼并武威市纸箱厂后,节省再建一个纸箱厂的时间,集中资金扩大经营;武威市纸箱厂认为,被凉州皇台酒厂兼并后,可以确保销路,专心致力于纸箱生产。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去年7月底,武威市纸箱厂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作出了同意该厂被凉州皇台酒厂兼并的决议。去年8月5日,凉州皇台酒厂管委会决定,同意兼并武威市纸箱厂。8月6日,双方依照自愿、互利原则,正式签订了兼并协议。然而,武威市二轻局有关领导却坚持反对兼并。不得已,武威市纸箱厂在去年底正式上诉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威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企业兼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武威市纸箱厂被凉州皇台酒厂兼并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都有利,对凉州皇台酒厂与武威市纸箱厂的生产发展都有利。兼并符合企业优化组合的深化改革要求。企业的兼并、企业的兼并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的自主权,应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主管部门应予以支持。凉州皇台酒厂实施兼并武威市纸箱厂,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判决武威市纸箱厂上诉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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