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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内务部指示灾区加强生产自救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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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05
第2版()
专栏:

中央内务部指示灾区加强生产自救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最近发出关于加强灾区生产自救节约渡荒工作的指示。
指示说:入夏以来,部分地区遭受水灾,以及不同程度的旱、虫、雹等灾,不仅夏秋两季作物因灾减产,而且水灾地区群众的房屋、农具家具等,亦受不少损失。为顺利渡过灾荒,受灾各地一面要积极领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运动,一面必须大力提倡节约渡荒与切实控制救济粮款的使用。但有些灾区对节约渡荒缺乏应有的重视,在救灾工作中不知精打细算,盲目滥发救济粮款,既浪费了救济粮款,又助长了灾民的依赖思想。
指示指出:各灾区的人民政府对救济粮款,必须切实加以控制,有重点地投放在重灾区和最迫切需要的方面。目下灾情已大体确定,各地仍应结合秋征核实灾情,及早制订全面的冬季生产节约渡荒计划。水灾地区在房屋修缮上,应该是因陋就简,利用旧料,发动群众帮工互助,自行逐步修复;对房屋全部或大部倒塌、无力修建、贷款又无力偿还的少数灾户,可以救济款酌情解决。救济款的发放,要根据灾民不同的困难,分别对待,既要避免浪费,又要防止该救不救的偏向。灾区的渡荒工作,主要是在生产上找出路,从多方面增加收入,积蓄渡荒力量。目前在积极进行秋收秋种工作中,要适当播种早熟作物;大量收集代食品,除掺食外,还要晒干储藏。能种秋菜的地区,要抓紧季节,及时播种。灾区的干部必须加强对副业生产的领导。首先要帮助灾民订立生产渡荒计划,并把生产自救有困难的灾户,具体组织起来,使劳力与资金、技术与工具很好结合,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互助生产。各地应抓紧开展有条件有销路的副业、手工业生产,组织各种运输,积极地活动一冬,争取每一灾户都有一定积蓄或省下秋收粮食,留作明春渡荒口粮或春种种子。商业、合作等部门应对灾民的生产作具体协助,以便打开销路,使灾区的副业能够有计划地进行。此外,还应采取积极步骤,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灾区的人民政府应普遍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干部和群众认识节约的重要性;并注意表扬积极生产、厉行节约的模范,批判生产怠惰、任意浪费的分子,树立良好的节约风气。不少灾区提出“以菜代饭、以稀代干,以杂粮代主粮,三餐改两餐”;“闲时准备忙时菜,有时应为无时忙”,“不送礼、不请酒、不买迷信品、过年过节力求省钱”;“减少酿酒、熬糖,并以代用品作原料”。对这些经验,应及时发现,加以推广。灾区现有的各种浪费现象,要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力求改变:对懒汉、二流子要严格监督其生产;对赌博现象,要严加禁止;对社会的某些旧习俗及迷信行为所造成的浪费现象,要通过说服教育,逐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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