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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进程中的积极步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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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12
第3版(国际)
专栏:述评

  和平进程中的积极步骤
本报记者刘水明
正当伊斯兰斋月降临之际,9日深夜,巴解执委会主席阿拉法特和以色列外长佩雷斯在开罗草签了关于实施巴以原则宣言的协议(简称开罗文件)。这是继去年巴以在华盛顿签署关于加沙—杰里科自治协议后,巴以和平进程中的又一积极步骤。
巴以“开罗文件”来之不易。众所周知,巴以原则宣言生效以后,双方成立了4个委员会,负责执行自治协议的谈判。由于通道控制、杰里科面积和定居点安全这三大障碍的存在,致使巴以谈判特别是关于撤军和安全安排的谈判时断时续,几乎止步不前,以色列也未能按期开始撤军。近几个月来,巴以领导人利用各种机会,分别在开罗、奥斯陆、巴黎、格拉纳达和达沃斯进行会晤,试图打破拖而不决的僵局。这些会晤虽然也有一些进展,但终因双方在上述问题上歧见较深而没能达成协议。这次开罗会谈,同样历经艰难。据说穆巴拉克总统曾先后5次出面“解危”,为缩小分歧积极斡旋,才使会谈得以继续。双方经过9轮马拉松式的谈判,终于在许多关键问题上取得一致。“开罗文件”的草签,有助于巴以签署最后协议,对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其他方面取得进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因而受到世界舆论的广泛欢迎和重视。
“开罗文件”是实施巴以原则宣言第一个比较详细而具体的文件。它由两个协议组成,主要涉及未来巴勒斯坦自治区边境通道控制和安全安排,其中包括加沙和杰里科通道控制总原则、过渡期对外安全、通道管理的监督、出入境手续及检查、联络办公室和其他问题等。“开罗文件”虽然没有解决未来自治区和犹太人定居点的全部安全问题,但它消除了阻滞原则宣言实施的主要障碍。文件的签署体现了巴以双方所表现出的某种信任合作、灵活互让精神。巴解方面认为,“‘开罗文件’虽然没有满足巴方的全部要求,但从总体上说,它是一个好文件”。以色列方面也认为,“开罗文件”照顾了它在安全方面的需要,但又没有损害巴勒斯坦人的尊严。
当然,“开罗文件”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如极右翼的利库德集团前首领、以色列前总理沙米尔就称“开罗文件”是一份“投资协议”,说它使以色列在过去27年中获取的“胜利果实”付诸东流,因而与以色列的前途、安全和利益相违背。
“开罗文件”的草签并不意味着巴以和平的列车已经驶入坦途,更何况从草签文件到达成最后协议以前,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尚待解决,如杰里科地区和加沙犹太人定居点的实际面积至今并未正式确定。阿拉法特虽然在标明未来杰里科自治范围的地图上签了字,但他仍持保留态度,以方答应由阿拉法特和拉宾会谈时最后敲定;又如未来巴勒斯坦警察的规模、权限、巴勒斯坦自治选举机构的作用等也尚未明确;另外,有关巴以行政权力移交和经济关系的细则还需继续谈判。尽管巴以在实施原则宣言的道路上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只要双方继续努力,孜孜以求,就有可能找到比较满意的解决办法,实现预期目标。
     (本报开罗2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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