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十大城市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经验交通会提出稳定菜田面积 保障蔬菜供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24
第1版(要闻)
专栏:

  十大城市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经验交通会提出
稳定菜田面积 保障蔬菜供应
本报沈阳5月23日电新华社记者张良、林红梅、本报记者潘岗报道:全国十大城市第八次产销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今天在沈阳结束。各市交流的信息表明,十大城市蔬菜产销体制基本上实现了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农业部、内贸部领导要求各市在进一步深化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同时,要采取措施稳定菜田面积,做好蔬菜的生产、供应工作。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西安、重庆、哈尔滨、沈阳及长春、大连、深圳主管“菜篮子”工作的市政府领导。这些城市从1984年以来逐步放开蔬菜的产供销各环节,至1992年底已平稳地全部放开。在放开的过程中政府加强了宏观调控,多数城市采取设立新菜田建设基金、蔬菜生产风险基金等措施,保护菜农积极性,使“菜园子”面积逐年增加;许多城市形成了多渠道的市场网络;各地还采取建立重要副食品储备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办法,适时平抑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十大城市年人均日消费蔬菜量达0.4公斤,品种达30多种。
农业部副部长张延喜在会上要求各市继续采取措施稳定菜田面积,增加单产,用6至7年时间建立起高效稳定的蔬菜生产供应体系。他说,在当前城建规模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稳定和保护郊区菜地是当务之急。一是要把郊区蔬菜基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菜地保护区,坚决制止滥占菜地;二是确需占用菜地的,要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并坚持先补后占;三是要收好、管好、用好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内贸部领导要求流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蔬菜产销的宏观调控。他要求国有蔬菜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到大中城市蔬菜的经营比重至少要保持在20%至25%;在重要的节日、淡季、受灾后供应短缺价格暴涨的时期,国有企业在增供抑价方面必须有所作为。他还要求流通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整顿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打击菜霸等不法分子,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