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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管理法规须配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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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路政管理法规须配套
一九八七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然而,时至今日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仍未见出台。据调查,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法规交叉,在执法时各自为政,互相扯皮。公路部门负责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而在实际工作中,公路部门虽负有承担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的责任,但没有审批宅基地的权力,有审批权的部门却经常将工基地划在红线内,结果使公路部门有拆不完的违章建筑。在公路上摆摊叫卖、打场晒粮,堆放粪土和建筑材料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是现有法规没有赋予路政管理部门路障清理权。
目前,公路路政管理手段已无法完成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任务。如条例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责令停工”等,由于公路管理部门没有直接的强制手段作保障,实际规定难以执行。天水市左青生违章建筑案从发案到结案历时二百二十六天,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公路主管部门虽最终打赢了官司,但法院判决生效已一年有余,违章建筑仍未拆除。
公路路政管理迫切需要与公路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法规,以便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使管理具有系统性、权威性,从而达到政令通达、依法管理的目的。
          甘肃天水公路总段温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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