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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仅仅明码还不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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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25
第2版(经济)
专栏:记者来信

  标价,仅仅明码还不够
“五一”节前夕,广州市物价检查所对上、下九路、人民路、中山路、北京路、东山及沙河地区的1000多家商场店铺,进行了两个昼夜的明码标价检查。结果发现,除广州百货大厦、新大新公司、东山百货大楼等商店严格做到一货一签明码标价外,其它1000多家店铺中,能够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仅有20多家。在有标价的商店里,有近七成的商店,标价极不规范。
有关人士认为,国家规定对商品销售和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目的无非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然而,如果我们的管理工作跟不上,仅仅只是做到了明码,而对明码之后所标的价格是否合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管理办法,同样难以达到真正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目的。对市场物价的管理,绝不能仅止于令其明码,更重要也更有意义的管理还在于,让经营者们遵纪守法地标出一个合情合理的价来。
新华社记者杨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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