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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获得协议将两国外交使团改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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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06
第1版()
专栏:

我国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获得协议
将两国外交使团改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新华社五日讯】为了进一步巩固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友好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获得协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使团改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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