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严惩不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28
第2版(经济)
专栏:短评

  严惩不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倒卖发票的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葛岳富等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犯罪分子以身试法,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新税制建立的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抵扣。因此,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直接影响到税制改革的成败。当前,一些不法分子伪造、倒卖和盗窃发票,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税制改革,为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贪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创造了条件,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必须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为了确保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专项斗争。公、检、法、税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坚决把伪造、倒卖、盗窃发票的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