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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改资金管理逐步规范104个地级以上城市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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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5-29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房改资金管理逐步规范
104个地级以上城市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报讯自1991年上海市率先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建立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来,全国已有104个地级以上城市成立了住房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大强化了住房资金尤其是公积金的管理,对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全国49个城市的初步统计,截至去年底各城市共归集房改资金110亿元,其中公积金占40%,共运用资金约130亿元。
住房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随着我国房改的推进而产生的一种住房资金管理形式。中心代表城市政府管理房改资金,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和保值、增值,按照住房委员会或政府的决策确定房改资金的使用。经过近3年来的不断实践和完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从其性质、职能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海、天津、南京等市已较好地解决了中心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问题,建立了住房资金管理中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为解决前一阶段房改资金管理中一度出现的金融大战、资金归集率低、部门意见分歧及房改资金挪用、流失等问题提供了经验,也为全国性的住房资金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立法问题提供了实践基础。(侯淅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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