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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制止“房屋拆零”非法集资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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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03
第2版(经济)
专栏:

  武汉制止“房屋拆零”非法集资活动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今年3月以来,武汉市出现以“房屋拆零”销售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市委、市政府发现这一问题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目前,“房屋拆零”销售活动已得到制止。
自3月中旬开始,武汉市有4家房地产公司擅自将尚未建成的房产以分拆为每一销售单位(一般为1平方米)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销售,变相地进行非法集资。这种非法集资的特点是集资金额大,几家房地产公司计划集资额为3.3亿元;许诺回报率高,房地产公司允诺的年回报率分别高出同期储蓄存款利率7—14个百分点;欺骗性大,房地产公司在报纸上以“稳赚不赔的100%原始股票”、“5000元当阔佬坐地收钱”和“投资1万赚回20万”等广告,引诱投资者;潜在风险大,投资者无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因而无论在转让的操作上,还是在公司保证回购的资金方面,都存在很大风险。
事情发生后,武汉市委、市政府和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汉市房地局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是整顿广告宣传,各新闻单位对广告宣传进行清理,立即停止刊播“房屋拆零”销售广告;二是严把金融关口,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向市各金融机构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代销房地产活动,并到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三是加强职能部门管理,武汉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责成房屋开发商不得以“房屋拆零”方式出售房产,同时在《长江日报》、《武汉晚报》上发表严正声明,重申国家有关规定,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纠正“房屋拆零”销售的错误做法。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房屋拆零”非法集资活动得到有效制止。据了解,对武汉市4家房地产公司非法集资的3100万元,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在市政府领导下正在进行清理,对此事和有关责任人,武汉市政府将作进一步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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