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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动植物检疫防止病虫害入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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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1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重视动植物检疫防止病虫害入侵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制度的动植物检疫,其目的是防止危害性病、虫、杂草及其它生物通过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和运输工具、包装材料、铺垫材料等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在国外,全民的检疫意识由来已久。而在我国,更多的人还是不知或知之甚少。
动物传染病或植物病、虫、杂草的传入和蔓延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1978年,“非洲猪瘟病毒”在马耳他国爆发,在约一个月内波及到304个猪场,政府不得不采取扑杀政策,到1979年1月,马耳他已没有一头活猪,开创了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因一种传染病的传入而使一种家畜绝种的先例。
1984年北京市一位干部从境外带进一只患有“真性鸡瘟”的鹦鹉,放在一家养鸡场饲养,结果疫病蔓延,使几百万只活鸡填了火化炉。那一年北京春节市场鸡蛋成了紧俏货。
半个世纪以前,“甘薯黑斑病”传入我国,至今尚未根除,每年烂薯约50亿公斤。
外表清丽、骨子阴毒的豚草是一种世界公认的危险杂草,导致农作物严重减产和土地肥力下降。豚草的花粉还是引起枯草热的最重要病源。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任何危及农业的害虫毒草,都可能掀起轩然大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出台了我国第一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并于199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动植物检疫工作的宗旨、任务、管理体制等重要内容,划定了检疫范围,检疫工作的基本程序。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当事人违反本法的处罚规定,尤其规定了禁止进境物。
根据本法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了“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名录”上列出的物品,如水果、茄科蔬菜、生猪肉、伴侣动物以外的其他动物,一旦违反,则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动植物检疫是一项防患于未然,造福于后代的事业,警惕“跨国入侵”的病虫毒草,你是不是也该尽一份心,尽一份力?!
  (1月29日《中国旅游报》 金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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