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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部署进一步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加速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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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07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央政法委部署进一步打击经济犯罪工作
加速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汪金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狠抓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要求,近期要加大对贪污贿赂、金融诈骗、走私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要认真查处大案要案,把反腐败斗争向前推进一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尉健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监察部部长曹庆泽,中央纪委副书记王德瑛等出席会议。
据介绍,今年1至4月份,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万多起,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万起,内有万元以上大案6173起;今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9836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591起,判决7130人,其中判死刑、无期徒刑102人,判处副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35人。
在总结前一段反腐败斗争中查处大案要案的情况时,任建新说,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大量艰苦的工作,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腐败现象蔓延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当前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工作,同实际存在的问题相比,同人民群众的呼声相比,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他说,这些问题主要是,斗争发展不平衡;办案阻力重重,进展迟缓;处理偏轻,打击不力。
任建新指出,今年下半年,政法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速查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他说,要把贪污贿赂、金融诈骗、走私等犯罪案件作为集中查处的重点;把党政领导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作为查处经济犯罪的重点部门;要抽调精兵强将,下决心排除一切阻力,集中力量尽快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上述几种犯罪的案件;要陆续公开报道一些对全国有影响的大案特别是领导干部犯罪的要案,以进一步形成声势,扩大社会效果。
任建新强调,查处大案要案的工作能否深入持久进行下去并不断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查办大案要案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对查处大案要案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和帮助政法部门冲破阻力、排除干扰、秉公执法,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
任建新要求,政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共同做好从重从严查办大案要案的工作;要严肃纪律,排除干扰,对于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故意设置障碍、干扰办案、包庇放纵犯罪分子的党政领导和执法执纪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发动和依靠群众,大胆举报经济犯罪线索,大力协助司法部门查证、拘捕、惩处犯罪分子;要保证办案经费,为查办大案要案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张思卿和公安部部长陶驷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昌礼也在电话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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