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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森林工业局屯溪办事处应合理使用林业学校毕业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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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10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安徽森林工业局屯溪办事处应合理使用林业学校毕业生
安徽省森林工业局屯溪办事处章其馨、朱立钊来信:今年七月,安徽省森林工业局分配林业学校结业学员十多人到我处工作,当时曾明确指示:“凡办事处一级单位,必要时可留下学员一至二人;其余学员必须分配到基层生产单位去。”根据这些学员情况和当前工作需要,这个指示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处领导干部却违反这个指示,除将少数学员分配到基层单位外,把大部分都留在屯溪市区的贮木场、收购组、办事处等单位。在收购组的学员只是协助木材收购人员做记尺码工作,在办事处的学员每天只是做整理装订已往合约等简单事务。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他们还向上级写假报告说:“部分学员身体虚弱,难以胜任采伐工作。”事实上,这批学生全是身强力壮的青年。我处领导干部这种错误做法,已使经过国家三年来培养的专门人材不能到国家需要他们的地方工作,以充分发挥作用。希望安徽省森林工业局对此事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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