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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装修热”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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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1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从“装修热”谈起
季音
报载,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初,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的八名职工代表,会同本公司电视台记者,经公司领导批准,逐户检查了领导干部住房的装修情况,主要是查装修中是不是干部自己花的钱?有无正式发票、收据?等等,并把检查实况,通过电视台向全公司职工播放。
读了这则报道,禁不住为吉化公司的这个高招叫好。如今,“装修热”在全国城乡不断升温,据调查,仅迁入新居的城市居民中,就有百分之九十六以上的住户对住宅进行装修。生活水平提高了,收入增加了,对新旧住房进行一番修饰,把房间安排得更漂亮、舒适些,这本来无可非议。但问题是,现在不少地方,有少数干部在住宅装修中以权谋私,或者以公款修私房,或者利用权力,把装修支出转嫁给企业或关系户,如此等等。群众对这股不正之风颇有议论。笔者有一位朋友说,他所在的某机关就有这号事。有的领导干部在搬入新居前,大兴土木,历时数月,把房间装修得富丽堂皇,据估算,至少也得耗资数万元,如果仅凭这位领导干部的工薪收入,恐怕是负担不起的。
我想,像这类事可能在不少单位里都存在,群众背后议论纷纷,又都得不到澄清。怎样来解开这个干群关系上的结子呢?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吉化公司那样,发挥职代会和新闻传播工具的民主监督作用,来一个实地调查,搞一点“透明度”,问题不就解决了么?
在反腐败斗争中,领导干部自查当然是必要的、正确的。我们应当相信广大干部是廉洁的,他们对反腐倡廉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不过如何自查,其中却大有讲究。如果把自查理解为只是让少数几个干部关起门来“研究研究”,把群众民主监督一概排斥在外,那就不妥了。万一有些单位的干部由于这样那样的考虑,而行动不力,缺乏自查的积极性,那就很有可能使自查变成不查或浅查。这个担忧并非多余。据笔者所知,有少数单位里就有此类现象,浮皮潦草地“自查”一通,即宣告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向上级一报,万事大吉。这样就使反腐败工作走了过场。
也许有人会说,提倡群众民主监督,是不是又要搞运动了?否!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像过去那种大轰大嗡的群众运动形式确实不可取,只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而有领导的群众民主监督,对搞好反腐倡廉工作大有益处,甚至是不可少的。记得一位哲人说过,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为了力求反腐倡廉取得切实的成效,我们既要有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党内和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也必须辅之以群众监督,哪一个方面都忽视不得。应当积极而主动地创造条件,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包括职工代表会这条渠道,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批评与监督,直至像吉化公司那样的现场调查。这样,“装修热”背后的变相贪污等腐败行为也就能够得到揭露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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