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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为本事半功倍——记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范余祯的经营策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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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14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家

  信誉为本事半功倍
——记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范余祯的经营策略
本报记者张述圣杨存生
以兰州民主西路百货大楼为基础迅速发展起来的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论地理位置不是最佳,经营设施不是最好,经营面积不是最大,但它却三年三次刷新甘肃国营零售商业企业销售额的最新纪录,并且连续三年跻身全国商业百强行列。
一个企业的发展,因素是多方面的。但记者在采访中感受最深的,是民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信誉为本,面向公众拓展企业形象的一些思路和招数。这些招数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董事长兼总经理范余祯在介绍“民百”促销战略时谈到这样一件事:1993年初,社会上风传我国“入关”后家电产品价格将大幅度下降,消费者普遍产生“持币待购”心理。面对这一情况,在市场调查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范余祯果断支持家电部推出“保值销售”战略,顾客凡在民百大楼购买的大件家电产品,如果“入关”后跌价,跌价部分“民百”将全额予以补偿。这一招使家电部创日销售额28万元的新纪录。
范余祯认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也是“销售”信誉、树立形象的过程。信誉决定企业的未来,是企业无形的资产。有位顾客在“民百”买了台排风扇,安装时不慎摔坏。责任虽不在商店,但商店还是给换了一台。为了顾客利益,“宁可商店赔,不让顾客亏”,这种“一诺千金”的经营作风,给顾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样做经济上小有所失,却在树立企业形象方面另有所得。得失相较,也不能说是负数。
民百大楼的小商品柜台的利润全部归营业员发工资奖金,公司分文不取,连税金也由其他商品获取的利润代缴。民百大楼的每一个柜台都是金贵的,但却用来做赔本生意,自然让人费解。但范余祯认为,群众需要的,就是“民百”应该经营的,企业的形象是建立在消费者利益基础之上的。当消费者从别的商店买不到小商品而能在民百大楼买到时,他们就会从中体验到“民百”同别的商店的差别,从而赋予公司形象以个性特征。
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一张王牌,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兰州,最新的服装款式几乎总是最先在“民百”服装部出现,“穿新款,上民百”,也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不定之规。前不久,民百股份有限公司兼并了位于兰州张掖路上的一家小商店,原来的经营范围保持不变,只挂上“民百”的招牌,按“民百”的机制经营,小店的日销售额就由原来不足1000元猛增到6000多元。现在,消费者愿意到“民百”来买商品,厂家希望能把自己的产品摆上“民百”的柜台,客商纷至沓来。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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