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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推广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先进经验部署打击四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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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09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
推广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先进经验
部署打击四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本报苏州6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殷学成、周立宪、本报记者吴恒权报道: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今天在江苏省吴江市召开。会议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任建新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这次会议,是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广一批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先进经验;部署对部分治安不好的农村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农村的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促进农村工作的全面发展。
国务委员、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罗干在会上讲话指出,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一个根本性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地解决农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罗干说,近几年来,不少地方对治安不好的农村地区进行了整治,中央综治委也部署了反盗窃、围歼“车匪路霸”等与农村治安关系密切的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效果。当前,农村总的社会治安形势是好的,但仍有局部地区治安问题比较突出。
据了解,在这次集中整治农村治安的工作中,要重点打击四个方面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一是各种流氓恶势力,特别是流氓、盗窃团伙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二是车匪、路霸、水匪和杀人、抢劫、爆炸、强奸等暴力犯罪分子;三是破坏铁路、通讯、电力和生产设施,盗窃、抢劫国家资财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四是贩运毒品、组织卖淫嫖娼活动、拐卖妇女儿童、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分子。
罗干强调,在整治农村治安的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落实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制教育措施,加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村活动,改进和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在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两个方面狠下功夫,实行社会治安责任制,做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的防范机制,鼓励群众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把群众发动组织起来,把基层组织建设好,迅速改变治安面貌。
罗干要求各地把整治农村治安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治农村治安保障经济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以抓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从根本上强化农村治安工作,巩固和发展整治农村治安的成果。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张思卿等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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