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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斗英雄反问女老板谈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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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从战斗英雄反问女老板谈起
胡立人
据《解放日报》报道,一次,战斗英雄史光柱在朋友家里,偶然遇到一位年轻的女老板。那财大气粗的女老板问史光柱:“你为什么不利用你的知名度去做生意呢?当今世道,各人顾各人,你英雄没钱又能怎么样?唯有钱才是真的,钱可以通人、通神、通鬼。”
史略一思索,反问她:“小姐假如你在夜深人静的野外,突然遇到两个好色之徒的袭击,他们把你逮住后,要侮辱你。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脚步声,你怎么办?”女老板脱口而出:“我肯定大喊:‘救命啊!抓坏人!’”史光柱平静地说:“过路人不一定过来救你,因为歹徒手里有刀,用你自己的话来说,各人顾各人,过路人未必冒险救你;其二,既然钱可以通人通神通鬼,歹徒为什么不可以用从你身上抢到的钱,去打发那个本来就不想冒险管闲事的人呢?”女老板半晌无言以对。
按照这位女老板的逻辑,钱是主宰一切的万能之主,什么道德、国家、民族,什么人际关系,统统不在话下了。在她的眼里,金钱变成了无所不能的神魔。这反映了这位女老板不健康的世界观。
人类社会实践表明,有了金钱,并非有了一切,金钱不是万能的。一位作家写过一段耐人寻味的文字:“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伙伴,但买不到朋友;钱可以买到虚名,但买不到实学;钱可以买到权势,但买不到威望;钱可以买到小人的心,但买不到君子之志。”这一席话,告诉我们一个千古哲理:金钱是不能代替一切的。人活着要有钱,但不能光为了钱。挣钱并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对一个人来说,应该有着比金钱更高的追求,那就是正义感、责任感、爱国心、报国志。
广州军区后勤部某部战士梁美华,原是深圳市华美有限公司的女老板,有资产近百万元,可称得上“大款”,为什么又弃商从戎呢?她说:“一个有志青年,应该有比金钱更高的追求。国家是大家的,我也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据说,在广州军区的部队中,还有六名百万富翁,这些年轻人都来自深圳、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献身国防,安心工作。在海军也有一名青年富翁入伍后,工作出色,不愿离队,现已被批准转成了志愿兵。这些都是对人生追求的很有意义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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