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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西省龙胜支行 强迫收兑少数民族银首饰事件已纠正 银饰尽量退还,有关干部分别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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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0-11
第3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省龙胜支行
强迫收兑少数民族银首饰事件已纠正
银饰尽量退还,有关干部分别受到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省龙胜县支行(以下简称龙胜支行)违反民族政策,强迫收兑当地少数民族的银首饰,造成严重恶果;这一事件经广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等单位派专人进行调查后,已作了严肃处理:根据群众意见,退还银饰,赔偿群众损失,对失职人员,按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
一九五二年八月,人民银行桂林中心支行召开桂林专区各县支行行长会议,会上分配储蓄任务,龙胜支行分配数字为四亿六千万元。龙胜支行前任副行长俸安中等回县后,召开了营业所主任会议。他们为了向上级表现自己,不顾本县经济条件和群众的储蓄能力,擅自扩大中心支行分配的数字,布置了十一亿元的储蓄任务,且没有把桂林中心支行和县委指示的“完成多少算多少”的精神传达下去,也没有交代政策和作法。各营业所主任感到任务太重,没有信心完成任务。龙胜县为侗、僮、瑶、苗、汉等民族杂居区,少数民族特别是妇女,有戴银饰的习惯,因此,龙胜支行会计股股长周云峰在会后便向各营业所主任说:“龙胜少数民族有很多银首饰,可以发动他们储蓄。”并附带告诉一种欺骗群众的方法:“这些银子大都只有三成,我们宣传时,只说八千元一两(不说出银子只有三成),我们内部则按三成计算掌握,给予储蓄存单。”各营业所主任接受了庞大的储蓄任务,但对于发动群众储蓄的方针、方法又不清楚,正苦于没有办法,于是大部分人认为周云峰的办法很好。
泗水、官衙两营业所在收兑银饰中,没有按照周云峰的办法欺骗群众,据实向群众说明银子将来按成色计算,大都只有三成,所以收兑不多。瓢里营业所范围内的大罗乡,因银行干部强迫收兑银饰,引起少数民族群众不满,经县公安局局长亲往处理,将银饰退还原主,即时纠正了错误。情况最严重的是平等营业所。平等营业所主任龙泽源在县开会回去后,就和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联合通知各乡,召开乡干部扩大会议,布置储蓄任务。龙泽源在会上说:“不拿银首饰储蓄就是不爱国。”“银首饰是死宝,兑换了就把死宝变成了活宝。”会上并“培养”了积极分子,发动挑战,“自报”任务,又号召乡干部带头。龙泽源还要干部发动群众互相“摸底”,甚至布置小学教员发动小学生回家动员母亲兑换银饰。并用周云峰的办法,含混地宣传“银子八千元一两”,欺骗群众。
龙泽源的强迫命令作风,使基层干部在发动储蓄中,也不择手段。一个乡干部强迫群众出兑银饰,自己在妇女头上拔下首饰。有的说:“以后戴银首饰是封建落后的表现!”在这种威胁恐吓之下,群众非常恐惧,被迫拿出银饰。从九月三日到十九日的十几天中,该营业所共兑储银饰二万零五百三十七两。该营业所在收到银首饰后,按八千元一两、每两按三成计算,开出三月、半年、一年的存单。群众见每两只得两千多元,且不是现款,意见纷纷;同时,因为银行账目混乱,有些人交了银子,没有下落,群众意见更大。但这时银饰已大部运往桂林,附在银饰上的物主姓名都已拆掉,有些因验成色,且已切削。
龙胜支行这一强迫收兑银饰事件,严重地脱离了群众,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首先,群众不了解这件事是个别干部的违法乱纪,因而对于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发生怀疑。其次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也受到打击。今年春耕生产时,龙胜县兑换过银首饰的地区,生产会议都开不起来。一个侗族妇女连布也懒得织,怕织了布政府又要储蓄。强迫兑换银饰事件,也造成了民族间的隔阂和民族内部的不团结。少数民族群众认为这一事件是汉族捣鬼,因而迁怒到汉族人民身上。侗族干部蒙光到广南乡去发兑银子的钱,群众说:“你是侗族,如果是汉族,就会不客气!”
这一事件所以能发生,是由于龙胜支行的严重的官僚主义领导和丝毫不注意民族政策,以及因此造成的下面干部的命令主义和无组织无纪律。这一事件所以能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也是与龙胜县党、政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和不注意民族政策的态度分不开的。
事件发生后,中共广西省委、广西省人民政府都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省人民监察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广西省分行派专人组成检查组,由省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秘书黄传林率领前往龙胜县调查处理。检查组在今年三月二十四日到达龙胜。为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正确解决这一问题,检查组工作人员会同龙胜县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分组到各乡了解情况后,于三月三十一日召开了银饰兑储户代表会议。会上先由检查组组长黄传林作了报告,指出银行收兑银饰,破坏兄弟民族风俗习惯,是违反了毛主席的民族政策,犯了严重错误;同时说明这是个别干部的错误,是共产党、人民政府所不容许的,并要求大家多提意见,找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办法。为了使大家确信收兑的银饰成色确实很低,曾举办了兑出的银饰展览会,将一成、二成、三成、四成的银饰分类展出,并当场化验给代表们看。最后,黄传林根据大家的意见作了总结,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由县长、副县长、龙胜支行行长及四、五、六区区长等九人组成“清理兑换工作委员会”,负责处理银饰兑换工作;二、现在银行营业所的银饰,上面有名有姓的,一律退还;三、已送桂林的,上面姓名已乱,不可能退还原主,为了满足储兑户的要求,储兑户可自报需要退回的数量和种类(不超过自己兑出的数量),银行根据各户需要退还;四、不愿要银饰或只要部分退还的,不分成色,按六千元一两计算。代表们一致满意这些解决办法,并通过这个总结为大会决议。
通过这次会议,代表们认识到强兑银饰事件不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故意要这样作,也不是汉族老大哥有意欺侮兄弟民族,而是个别干部违反了政策,因而消除了对党和人民政府的偏见。苞田乡代表杨如香说:“听了报告,看了展览和化验,我明白了。我换出的银子很多,过去意见也最大。现在我主张按四千元一两计算,因为我们的银子都在五成以下,现在政府照六千元一两计算,已算到七成五,政府吃亏太大了。”苞田乡小坝屯的代表荣惯英在会后指着毛主席的像向检查组干部说:“根据毛主席的政策办事就不会错。看见你们就像看见毛主席一样,谢谢你们。”代表们对回去向群众传达大会决议、打通群众思想,表示有充分信心。如宝赠乡侗族代表石万芝说:“我母亲天天在家闹,经过这次会议,我完全有信心说服我母亲。由我家带头,保证全村群众都会满意。”
具体的善后工作,由副县长杨瑞清负责,在四月十五日以前已处理完毕。
根据这一事件实际情况,检查组在商得地委、专署同意后,予龙胜支行现任副行长周念钊等以适当的处分。中共龙胜县委虽曾一度注意这一事件,对龙胜支行作了正确指示,但因片面相信支行的不真实报告,不深入了解情况,直到群众普遍不满时才予以注意,没有主动解决这一问题,已作了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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