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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经济犯罪审判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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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1
第4版(要闻)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话会议要求
进一步抓好经济犯罪审判工作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在认真总结前一时期审判工作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迅速取得新进展。
据统计,1993年人民法院审结的经济犯罪案件中,处以上干部152人,包括局级干部8人、副部级干部1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会上对下阶段的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安排。其一,领导干部要真抓实干。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主管院长要亲自抓大案要案的审理,严格把关,积极督办和指导。其二,依靠党委领导,确保审判正常进行。各级法院要自觉把审理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使审判经济大案要案工作与党委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紧密配合。其三,提前了解审情,加快办案速度。其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畅通。不仅要建立专人负责的登记立卡制度,同时还应健全案件进展和审理结果的随时报告制度。其五,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办案社会效果。今后,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适时集中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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