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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为何居高不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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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村级债务为何居高不下?
据调查,我县391个行政村中,有303个村负债,负债总额1930.2万元。其中,负债5至10万元的有93个村,10万元以上的有51个村。造成农村债务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
基本建设规模过大。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为显示政绩,“花群众的钱,买自己的名”,不顾家底,盲目搞建设。据对10个乡镇的50个村统计,有38个村因盲目修路、盖房等,造成债台高筑,平均每村负债11.5万元。
部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一是请客送礼。1990年至1992年,全县村一级干部用公款请客、送礼共开支374.8万元,平均每个村9000多元。二是公费旅游。近年来,部分村干部借学习考察之名,游山玩水。如华阁镇1993年5月组织村会计到北京学习,人均花掉公款1000多元。三是少数村干部贪污挪用。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给少数人提供了贪污挪用公款之机。如牧鹿湖乡东耳垸村前党支部书记谭某自己管钱,自己用钱,自己开票,自己批条。到1991年,谭某贪污1.74万余元。现已查明全县有47名村干部共贪污集体资金36.5万元。
财会人员素质差。据考察,目前乡、村两级约有30%的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低,工作不负责任。河口乡有个村会计已有4年不记帐。乡里追查责任,他请求拿4000元钱与村、乡“私了”。
管理体制不适应。乡统筹、村提留原本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有,是集体性质,它的所有权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所有。然而,全民所有制性质极强的乡镇财政所却几乎包揽这些钱收、扣、管、用权。这样,客观上政府财政承担了所有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为一些部门随意向村民搞摊派打开了方便之门,使村级财务以及使用乡村统筹经费的单位躺在财政怀抱里吃大锅饭。
清理村级财务,解决村级财务负债现象难度很大,需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对财务人员的权力和义务、村级财务的地位、财务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等作出规定,保障农村财务在新的管理秩序中正常运行。
强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理财。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的收支情况定期进行清理审查,并向群众公布,增加财务收支透明度。每年由县、乡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狠抓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对不懂业务、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的村会计要坚决撤换;配齐财务人员,会计、出纳业务分开,各司其职;重视村级财务人员培训。
改革管理体制,严肃财经纪律。对村级财务人员实行两级管理,由村民大会选举后,经县、乡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改变乡财政统揽资金支付的状况。村级提留款由村委会自己收缴和开支,扩大村级自主权。同时,还要对有贪污、挪用、挥霍集体资财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严肃处理。
(湖南南县县委政研室刘如新南县经营管理站王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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