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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盲目炒外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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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2
第1版(要闻)
专栏:期货市场纵横谈(三)

  不可盲目炒外盘
本报记者李建兴
炒外盘泛指从事境外期货交易,但更多的是指以投机为目的的境外期货交易。
近两年,境外期货交易在国内颇成“气候”,各地相继成立了一批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这些期货经纪公司,四处招揽客户,大炒外盘。他们标榜自己已同美国、日本、英国等世界一流的期货交易所联网,并包租了路透社等多少条卫星通信线路,信息权威、可靠、全面。据统计,目前要求在国家工商局重新登记注册的近300家期货经纪公司中有2/3以上从事境外期货业务。一些期货咨询公司、地下期货经纪公司,也非法代客户炒外盘。
还有一些在七八十年代被美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当局取缔的不法经纪商,趁我国期货交易的法律、法规滞后,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机会,或被聘作高级顾问,或以合办期货经纪公司为幌子,帮助客户炒外盘,进行欺骗活动。
另外,炒外盘的代理环节多、手续费过高也是造成外盘期货亏损的重要原因。目前,全国共有200多家已登记或待登记的炒外盘的期货经纪公司(其中合资公司50家),均无境外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下单需经过境外代理商。有的需经过几道代理后才能进入境外交易所。每一代理环节要收取一道手续费,造成客户大量手续费支出。据了解,客户委托代理的手续费比交易所会员在境外交易所直接下单的手续费高出3倍多。
盲目炒外盘,导致大量外汇流到国外。据对北京、广东、海南10家期货经纪公司调查,每家公司自开业以来汇到境外的客户保证金都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据此推算,200多家从事境外期货的经纪公司,汇出境外的保证金就相当可观了。国外有报刊报道,大陆从事境外期货交易,未见其功,先失其利,近一两年已流失数亿美元。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客户绝大部分亏损大于盈利,多数经纪公司的客户亏损面在90%以上。广东一家期货经纪公司每天汇出的保证金超过50万港币,90%以上收不回来。
做境外期货要有合法的外汇来源。据了解,目前炒外盘的期货经纪公司的外汇来源大部分是不合法的。特别是今年4月1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实施后,凡是继续从事外盘期货交易的经纪公司,不管是国有的、集体的,都没有合法外汇来源,只能通过各种手段套取外汇,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有的人炒外盘是为了用这种难以查证的手法来化公为私,吞蚀国有资产。亏了,国家承担损失;盈了,小团体和个人得利。某部属出版社炒外盘损失800多万元后,该社领导说,本想赚点钱给单位搞福利,想不到连老本都赔了。四川江北县的周××炒外盘的35万元竟是挪用该县的三峡移民资金,一下就亏掉8万元。海南的一家期货经纪公司竟向客户密传这样的“经验”:扣除保证金的20%作为经手人的回扣,并明言,炒外盘“凶多吉少”,要做好赔钱和向单位报帐的准备。有些国有企业单位炒外盘赔了,而经手人的钱包却神不知鬼不觉地鼓了起来。
炒外盘风险极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境外期货的管理都十分严格。日本期货业自50年代恢复后,主要从事国内商品期货交易,直至近几年,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后,才开展有限的境外期货交易。
记者了解到,国内客户参与境外期货交易,受各种条件限制,获利机会甚微。现阶段,在我国期货市场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其它各方面条件又不具备的情况下,不宜盲目发展境外期货业务。据悉,国家将严格控制境外期货交易,各期货经纪公司不得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已开展此项业务的不得接受新客户和新订单,已持仓者要适时平仓或交割。平仓后的保证金要尽快调回境内。
当然,严格限制从事境外期货,会使大多数经纪公司的经营遇到极大的挑战。但这并不意味着断了它们的生计。只要积极调整经营方向,尽快把注意力转到境内期货业务上,现有的期货经纪公司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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