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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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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汪金福)记者从今天在京举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五周年纪念座谈会上了解到,全国人民调解委员会1993年调解民间纠纷622万件,相当于同期全国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收案数的3倍。
据了解,自1989年6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以来,我国的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目前全国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00多万个,有人民调解员976万人,农村、城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99%,由调解领导小组、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或调解员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在全国基本形成。
在今天的座谈会上,来自首都部分工厂、农村和街道的人民调解员和司法管理员,共同交流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大家一致认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作为规范我国人民调解工作的行政性法规,对于增进人民内部团结,及时调解、处理民间纠纷,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他们表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勇于开拓进取,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新的贡献。
这次座谈会由北京市司法局、司法部基层工作司和《人民调解》编辑部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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