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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校改革与发展的趋势之二共建与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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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3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当前高校改革与发展的趋势之二
共建与合办
本报记者毕全忠
近年来,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另一个新的趋势,是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企业界共建或合办高等学校。
国家教委与广东省政府签订协议,共同建设国家教委所属的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外语学院;
国家教委与上海市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国家教委所属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外语大学;
国家教委与山东省政府共建山东大学、青岛海洋大学;与福建省共建厦门大学,与四川省政府共建四川联合大学;
卫生部与广东省政府共建中山医科大学;
北京市与航空工业总公司共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目前已有五六个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共建十多所高校。同时,有更多的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如:数家外贸总公司参与对外经济贸易部所属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办学;16个企业集团与国家教委所属的重庆大学联合办学;95家航运、海港企业与交通部所属大连海运学院合作创办大连海事大学;民间企业南德经济集团与财政部所属上海财经大学联合创办上海财经大学南德国际经济学院……
这种共建与合办的趋势还在发展,标志着我国高校的办学体制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开始走向多样化。
建国40多年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一直是单一的政府办学体制,分为两级,一级是中央各部委(署、总局)主办,一级是地方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学校的办学经费由主办者拨款,主办者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置专业,确定规模,学校负责人由主办者派任,毕业生基本上在主办者管辖的范围内分配就业。作为中央政府主管全国教育事业的行政部门国家教委(原为教育部),也有自己主办的高等学校,共36所,分布在京、津、沪和11个省,毕业生是在全国范围内分配就业的。对地方政府及中央其他部委所办的学校,国家教委的管理是极其有限的。高校同主办者的统属关系是非常明确而牢固的,形成了一个个自我服务的办学系统。这是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办学体制。
这种办学体制的主要优点是:办学部门能按照自己的需要培养专门人才,专业针对性强,可保证本系统专门人才的供应;本地、本系统的一些研究项目,也可由所属高校承担。总之,资金和人才都在本系统内流动,也便于控制、管理。这对于条块分割的计划经济来说,是非常合适的,因此,地方政府、中央部委办学的积极性高,学校只须按指令办事,一切条件由办学部门提供,也便集中精力抓教学抓科研。我国现有的1065所高等学校绝大部分是地方和中央部委分别主办的,其中中央部委办的有361所,占高校总数的1/3强。显示了政府办学的成绩。
这种刚性的、自我服务式的、单一的政府部门办学体制,实施之初各方面都很满意,后来就表现出种种弊端,主要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经管的产业办了一大批单科性的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单薄,缺乏基础学科及相关学科的配合、支撑;专业划分得很窄很细,学生的知识面窄,社会适应性差;各校专业设置重复,每校规模都较小,在校生一般只有2500人左右,办学效益低;单一的政府办学不利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获取办学经费,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渠道太窄,办学脱离实际需要等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体制的转轨、产业的变化和中央部委机构的改革及职能的转变,这些矛盾越来越突出,使这些学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人才培养和科学水平难以提高,办学效益难以发挥。
中央部委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企业参与高校的办学,打破了原来的办学体制,好处是明显的。广东省政府与国家教委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外语学院,使这些学校基建投资增加了一倍以上;上海市与国家教委共建复旦、上海交大、上海外语大学,也都在财政上支持这些学校。16家企业参与重庆大学的办学后,与该校合办了近10个学院。95家企业与大连海运学院联合办学,即把该校建成多科性、综合性的海事大学。办学体制的改变,随即改变了高校办学经费单一的拨款体制,增加了办学经费,使学校得以改造学科及学科结构,增加了经济建设急需的新学科、专业,使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更趋合理,提高了学术水平。反过来,高校对地方和企业的贡献也增大了。上海作为国际贸易、金融中心,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从三所著名大学得到智力、人才、技术的支撑。广东为实现赶上亚洲经济发达的“四小龙”这一战略目标,也得以从三所著名高校得到更多的智力支撑。参与办学的企业,更可以紧密地依靠高校,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职工素质的发展道路。南德经济集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办南德国际经济学院,更是开创了民间企业与政府合办高校的先河,为高校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也为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到民间企业就业拓宽了道路。
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办学,也促使高校进一步改革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和企业以什么方式参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办学?各地正在探索,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地方政府与中央部委共建高校,一般通过协议书的执行来进行,有的地方有双方人员组成的协调机构。
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大多通过由各方组成的董事会来进行。校董事会的出现,是办学体制改革的一个标志。但校董事会的情况也不同。大连海事大学董事会的性质是指导、咨询机构,对全校不起决策领导作用。学校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该校内二级机构的学院的董事会,却是决策、领导机构。上海财经大学内的南德国际经济学院董事会,也是决策领导机构。这些学院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党组织起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的作用,与企业的管理体制相同。重庆大学董事会介乎两者之间,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委书记任校董事会董事长。校董会在讨论办学事宜时要充分听取党委的意见。学校向校董会提出的议题和方案,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提出。董事会又不是个咨询机构,而是决策机构,有决策、审议权。校董事会这个机制的出现,总的作用是加强了学校同社会的联系,明确了“面向”和“依靠”的关系,但在学校内部的管理上如何处理董事会与学校党委及校长的关系,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管理体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
高校办学体制的改革,虽已起步,但仍属探索、试验阶段。这一改革,是适应新的条件和新的需要应运而生的,与过去多次重复过的高校“下放”与“上收”不同,它对我国高校的全面改革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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