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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新技术立国”日主张基础研究国际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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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3
第7版(国际)
专栏:

  为实现“新技术立国”
日主张基础研究国际合作
新华社东京6月11日电(记者黄凤珍)日本通产省咨询机构产业技术审议会最近拟定的一份报告强调,日本必须积极地推动基础研究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实现“新技术立国”。
产业技术审议会国际研究合作小组会的报告说,日本必须把拥有高度的技术水平作为国家存在的基础,并且要通过技术的自由交流和技术的传播来实现“新技术立国”。为此,报告提出了有关国际研究合作的基本思路:第一,日本国内要设立研究重点;第二,各国不应采取技术保护主义,要进行国际产业研究合作,并且由对立性研究转为合作性研究;第三,要自由地进行技术交易和提供技术信息;第四,促进产业技术转让;第五,认真对待全球性课题。
报告还提出了进行国际研究合作的原则和方法。报告提出的原则是:一、要以合作当事国能够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目的进行技术革新;二、注意合作对象领域的互补性;三、利用民间的智慧,挖掘研究题目并普及研究成果;四、共同研究的成果要由合作者公平地分配使用;五、允许第三国参加研究,还可考虑向发展中国家实行技术转让问题。关于合作的方法,报告说,要以产(企业)、官(政府)、学(学校、研究所)三位一体来推进国际研究合作。邀请外国的民间企业和大学参加日本的国家研究计划,并且要建立能够共同享用专利等研究成果的体制。此外,还要充实和完善通信网,以顺利地传播日本的技术信息。
报告在谈到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国际产业研究合作的方针时说,日本要推进产业技术领域的共同研究;积极展开技术信息与研究人员的交流;为发展中国家制定发展科技的政策提供合作;创造能够顺利地展开研究合作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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