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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要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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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
要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新华社南京六月十六日电(通讯员杨润时、张宽明)“政法部门要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任建新在江苏考察时反复强调的。
六月八日至十六日,任建新同志在江苏省主持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及会后,他在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李佩佑陪同下,先后视察了苏州、无锡、常州、南京等地,会见了当地党政领导及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听取了汇报,与当地干警进行了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任建新在对政法部门的讲话中要求,要继续坚持“严打”的方针,丝毫不能动摇,丝毫不能松劲。要从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出发,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打击手段,加强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他还要求,要认真贯彻刚刚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他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国维护社会稳定的一大创举。政法部门要通过“严打”,通过综合治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任建新指出,要进一步抓好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今年下半年,政法部门要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一下对经济犯罪特别是对贪污贿赂、金融诈骗、走私等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要查处一批、重判一批、公布一批大案要案,把反腐败斗争继续引向深入。
任建新每到一地都特别强调:“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他说,这次我一路上听到各地、各方面纷纷反映,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他说,如果不能秉公执法,搞地方保护主义,到头来不仅不能真正保护地方经济利益,而且会损害国家利益,甚至损害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形象。
任建新指出,我们要扩大开放,要积极吸引外资,不仅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好的技术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还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公正审理国内的和涉外的经济纠纷案件,依法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这是任建新在江苏视察时强调的又一个重点。他说,要坚决纠正政法干警队伍中少数人的不正之风,对执法犯法、违章违纪的要坚决查处。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政法队伍的战斗力,使这支队伍真正成为受党和人民信赖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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