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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查处娱乐场所“三陪”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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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8
第4版(要闻)
专栏:

  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
坚决查处娱乐场所“三陪”活动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对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咖啡厅、音乐茶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坚决查处以各种形式进行的色情活动。
通知指出,以“三陪”(陪酒、陪舞、陪唱)等形式进行色情活动的问题日趋严重,加剧了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蔓延,严重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腐蚀毒害青年,危害治安秩序,是滋生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公安机关作为管理治安的专门机关,必须旗帜鲜明地同“三陪”等不健康的行为作斗争,并把清除这种现象作为一项重要的治安管理任务来抓,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纵容、庇护“三陪”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纠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不力的问题,大力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做到管严、管住。对存在“三陪”活动的娱乐场所,要会同文化、工商部门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利用“三陪”进行卖淫嫖娼等活动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查办,依法从重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为彻底清除“三陪”这种丑恶现象制造社会舆论,把公共娱乐场所办成文明健康的场所。
通知还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已经与公安机关脱钩的保安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开办的娱乐场所,必须带头取缔“三陪”,严禁以色情招徕顾客。挂靠在公安机关的娱乐场所,必须立即解除挂靠关系;以入股合办等形式经营的娱乐场所,必须退股,解除合同。凡发现公安干警参与“三陪”进行色情活动的,一律开除,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凡违反要求不立即纠正的,要对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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