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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被警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言人说捐款笔笔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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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8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被警告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言人说捐款笔笔落实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记者袁建达报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今天就香港《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捐款失踪所造成的民事侵害后果,委托香港律师向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发出警告信。
中国青基会新闻发言人今天就此事指出,今年1月21日,香港杂志《壹周刊》在第202期发表记者屈颖妍撰写的文章,题为《千里追查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此文以多处侮辱性的文字和失实的报道,特别是冠以耸人听闻的封面大字号标题,无端诽谤希望工程,已构成了对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民事侵权,在香港、海外华人世界及内地均产生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
发言人指出,希望工程实施5年来,在海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香港地区居民以“血浓于水”的真挚感情和关心儿童、关心祖国未来的崇高精神,踊跃捐款,为失学儿童奉献爱心,情真意切,令人感动。来自香港地区的捐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除按捐款人意愿用于救助失学儿童和援建希望小学外,余款均进入希望工程基金,捐款笔笔落实,管理严谨透明。
发言人说,对于《壹周刊》的诬蔑和诽谤,中国青基会早已于1月21日当天发表声明(于22日在香港《文汇报》等报刊上全文刊登),对《壹周刊》进行严正驳斥。之后,香港的一些报纸也迅速组织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和采访,以客观的态度如实反映了希望工程捐款落实、管理的情况,为澄清事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言人说,在事实面前,《壹周刊》于2月3日发表文章,承认“在此文刊出后,一些读者和朋友提出了不少意见”,“我们诚意接受,不足之处,以后定当改善,请多包涵”。但该刊对失实报道并未进行澄清,致使希望工程的崇高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捐款失踪”的流言在海外不胫而走,给希望工程的实施造成了极大困扰。中国青基会深感不诉诸法律不足以消除影响,还希望工程以清白,决定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法律顾问向香港律师的咨询,被诉方香港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应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委托香港律师发出警告信的一周内予以答复。如果被诉方不同意警告信的指责和追偿条件,则原诉方律师就会将准备好的诉状递交香港法院,由法院立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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