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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尔基森林火灾肇事者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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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红花尔基森林火灾肇事者被判刑
本报讯6月3日,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对红花尔基樟子松森林“4·16”、“4·17”两起火灾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失火罪分别判处道尔吉巴图、白文礼有期徒刑5年和7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希武有期徒刑5年。4月16日,鄂温克旗伊敏苏木猎民道尔吉巴图在防火期间擅自进山打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36.8平方公里,损失87.4万元。4月17日,红花尔基林业局采伐临时工白文礼违禁点火烧水,余烬引起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417.5平方公里,损失349万元;采伐点承包人王希武不履行防火管理职责,不制止白的行为,以致酿成大祸。(刘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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