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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死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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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18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国外剪影

  如何面对死亡
鲍世绍
今年四五月间,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和前总统肯尼迪的遗孀杰奎琳先后离开人间,美国新闻媒介除了用大量篇幅介绍其生平外,还报道了他们临终前对死的态度。
尼克松生前曾对医生和家属有嘱咐,不愿医生采取特殊的医疗手段来延长他的生命。他因中风而脑水肿后,医生本可采用呼吸器帮他加速呼吸,减轻水肿,延长生命。但为了尊重病人的意愿,医生没有这样做,结果从发病到逝世,前后只有4天。杰奎琳是5月19日逝世的。但早在2月,当她得知自己的淋巴癌已经扩散到脑部和肝脏,生命危在旦夕之时,竟泰然处之,决定停止一切治疗手段,回到家中,平安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日子。美国舆论和医疗界人士谈起他们的死,无不带有崇敬的心情,认为他们虽不是英雄般的壮烈牺牲,但他们是有尊严地死去,为患有绝症的病人树立了榜样。
“死的选择”是美国全国性的组织,专门为患有绝症的病人提供咨询,例如,怎样在生前立下遗嘱和有关的法律条文等。尼克松死后的几天里,这个组织的办公室突然忙了起来,平时一天平均接100个电话,那几天电话猛增到2000个。
民意测验表明,美国有90%的人说,如果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便不愿采用特别的医疗措施来延长生命,其中1/5的人已立下遗嘱。不少人还想死在家中,但因种种条件限制,仍有80%的人死在医院里。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舍温·纽兰德写了一本叫《我们该怎样死》的书,十分畅销。他写道,人们逐渐认识到死亡是人生周期的最后一环,主角应是快要死的病人,而不是医生,因为医生的任务是把他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现在,美国一些中产阶级或中上层人士得了绝症后,多数在生前就立下遗嘱,不愿因延长他们的生命而给家属无数痛苦。这类遗嘱已在美国50个州的法律上得到承认。据研究人员推算,约有15—20%的死者立过这种遗嘱。经验丰富的大夫罗纳德·克兰福德回忆说,在60年代,医生根本不可能将病的实际状况告诉病人。当时,许多医生发现病人得了癌症,总是尽力隐瞒,想以此来减少病人的痛苦。医院的律师也一再劝医生在病历上不要写上“无法治疗”之类的词,以免引起病人家属追究法律责任。医学科学发展到今天,对绝大多数病都可作出明确的判断和分析,病人对疾病的认识也提高了,因此用不着隐瞒病的实况,也不会因此而打官司,相反却可以与医生积极配合。
曼哈顿有个女会计,叫伊夫·拉莫斯。她的丈夫1991年得了癌症,她作为丈夫的保健代理,主动监督医生执行丈夫的意愿,不用医疗器械来维持生命,最后平安地死去。眼下,像尼克松和杰奎琳那样对待死亡的人在美国正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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