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千岛湖特大抢劫故意杀人案三罪犯被处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0
第1版(要闻)
专栏:

  千岛湖特大抢劫故意杀人案
三罪犯被处决
新华社杭州6月19日电今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宣判大会,宣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3月31日在淳安千岛湖实施特大抢劫、故意杀人的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三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核准死刑的裁定。杭州市的有关领导和各界群众及省、市有关方面代表1200余人参加了宣判大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刚主持宣判大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王治建宣读了裁定书。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对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杭州市市长王永明在会上讲话,他指出,召开这次宣判大会,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主持正义、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宗旨,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维护社会治安,严惩严重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和在大陆境内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外人士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对三名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也是对死难同胞的最好告慰。
宣判大会后,遵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故意杀人犯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