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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三总部要求全军部队发扬优良传统奋勇抢险救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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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1
第4版(要闻)
专栏:

  解放军三总部要求全军部队
发扬优良传统奋勇抢险救灾
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今天联合发出通知,对参加抗洪抢险的广大指战员表示亲切慰问,要求解放军各部队积极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我军是人民的子弟兵,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保卫者,积极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是我军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支持改革开放、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实际行动。各部队要牢记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奋勇参加抢险救灾,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知要求各部队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动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掌握汛情,明确任务,健全组织,制定预案,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部队,要发扬英勇顽强,连续作战,不怕疲劳,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哪里有灾情就奔赴哪里,哪里最危险就在哪里战斗。要克服一切困难,奋力抢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洪水过后,要积极帮助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抗洪救灾第一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广大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挑重担,严守纪律,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抗洪救灾任务。
通知强调,参加抗洪救灾的部队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军政军民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要尊重地方领导,主动承担艰巨任务。省军区系统要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抗洪救灾。全军部队要以不畏艰险、勇于牺牲、遵纪守法、拥政爱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之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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