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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中宣部等举办的座谈会上强调坚持不懈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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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在中宣部等举办的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不懈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本报讯记者吴兢报道: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任建新提出,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根据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各项法律常识的宣传,不断取得更加扎实的效果。
任建新是在6月21日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立一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上述要求的。
任建新说,法制宣传教育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大特色。“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是在我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市场经济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能力的一个好形式。中宣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这项工作很有意义。
任建新指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普及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公民市场经济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经济秩序,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广泛地向公民、特别是向领导干部进行宣讲,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观念。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不懂法律,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领导,就不可能是一个称职的领导。他希望讲师团通过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领导,为各省、市、自治区的领导上法制课,不仅使他们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要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法制观念。要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明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健全的法制予以保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据介绍,讲师团成立至今,已有13位高级讲师分别为中央国家机关部级领导干部、地矿部、国家气象局以及江苏、陕西、广州、南京等省地市的主要负责同志举办了有关公司法、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宪法修正案以及股票证券等方面的法制讲座10多次。另外有11位高级讲师录制了13讲市场经济方面法制讲座的内容,已发放到全国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法学会会长邹瑜主持会议。司法部部长肖扬也在会上讲话。一些讲师团成员在会上作了发言,就如何进一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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