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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制定公务人员道德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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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4
第6版(国际)
专栏:

  巴西制定公务人员道德规范
本报巴西利亚6月22日电记者李志明报道:为了改进公共部门服务质量,佛朗哥总统昨天签署了一项法令,确定公共部门(政府机关、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机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根据这项法令,各单位都必须成立由3名公务人员组成的道德委员会。公民个人或团体遇到公务人员或政府单位态度粗暴、敷衍塞责、办事拖沓、不负责任、滥用职权等情况,可以向该单位道德委员会提出指控。一旦指控成立,道德委员会将对当事人提出申斥并记入人事档案,影响日后提升,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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