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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发育土地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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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5
第4版(要闻)
专栏:

  积极稳妥地发育土地市场
本报评论员
今天,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四个“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市场”。
土地作为一种兼有资源和资产双重属性的生产要素,对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动下,我国土地市场已从无到有,渐成规模;在一些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发展更为迅速。长期凝滞不动的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开始活跃起来,其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所有者与使用者、使用者与使用者之间初步实现了有偿流动;通过市场而不是通过行政划拨配置的土地比重越来越大。
以土地有偿使用为核心内容的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对于我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加快城市建设,发展二三产业,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等各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另一方面,又大大推动其他相关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计划体制、规划体制、金融体制、住宅制度、农地制度,包括目前上下都很关注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等改革所取得的进展,都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同土地市场的建设和发育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新兴的土地市场,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时间不长,旧的土地使用制度遗留的问题还很多;土地市场还处在发育形成阶段,很不成熟,亟待规范。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地区违法多头批地、越权批地现象大量出现;市场透明度不高,行政干预过多,土地市场存在着不规范发展倾向;相当一部分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不按法律规定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而是热衷于炒地皮、炒项目,牟取暴利,刺激了土地投机行为,干扰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土地供应计划没有认真执行,土地税制有待理顺,土地市场法律建设亟待加强,土地统一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强化等等。
以上问题表明:我们在积极推进、发育土地市场的同时,也应积极、稳妥地为发育土地市场作必要的体制、政策、法律准备。只有这样,我国的土地市场建设才会走向健康、顺利的轨道。对土地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从1992年下半年起下发了一系列有关政策、文件,把规范土地市场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近一年的治理,土地市场已经有所规范。尽管如此,土地市场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有待于通过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规范土地市场来解决。
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努力加快社会主义土地市场体系的建设,尽快形成一个规范、完善的土地市场。要进一步加大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加大以招标、拍卖为主的出让方式供地的比例,加强原有划拨用地的管理;要充分发挥计划、规划、金融、税收等手段的调控作用,实施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要加强地价管理,完善地价评估制度,尽快完善和健全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市场法律体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与深化,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土地市场建设的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重视,密切配合,抓好上述工作,使我国土地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及规范有序的基础上,早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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