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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工作的宝贵财富——读《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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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4
第5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人民公安工作的宝贵财富
——读《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
王仲方凌云俞雷
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九年,罗瑞卿同志担任新中国第一任公安部长。在主持公安工作十年中所取得的辉煌业绩,使他在我国公安人员和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在十年中的丰富著述,是留给公安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宝贵财富。
《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一书收集了罗瑞卿的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等六十六篇,三十一万字,基本上反映了罗瑞卿在公安部工作的全貌。通读全书,我们深感这本书是新中国最初十年人民公安工作丰富经验的结晶,它忠实地反映了年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它诞生后的第一个十年中,在公安战线上经历的伟大而艰巨的斗争历程,也忠实地反映了毛泽东同志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学说,通过斗争实践在理论上的发展。
书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作了明确的论述。罗瑞卿在公安部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中镇压反革命、保卫人民、保卫经济建设的工具。”对敌人,“我们要成为铁拳”;对人民,“我们要为老百姓当好勤务员。”他明确提出:“今后一定的时期内,必须确定地以保卫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实施作为自己的工作中心”。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要根据自己的性质和基本任务,结合全党全国中心,提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罗瑞卿在以后的论述中,把公安机关要围绕全党全国的中心,并服务于中心,当作一条基本经验加以肯定。
书中许多篇目着重阐述的是关于人民公安工作特别是同反革命斗争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罗瑞卿强调这条路线的核心就是:党委领导,群众路线。他说,我国公安工作路线的根本特点:“就是党委领导和群众路线。”他要求全体公安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毛泽东同志的教导:“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在他的关于公安工作的论著中,讲得最多的莫过于群众路线。在罗瑞卿看来,实行党委领导和群众路线是保持公安工作活力的生命线,是使公安工作立于不败之地,生龙活虎,无往而不胜的法宝。
罗瑞卿同志见事早,抓得紧,五十年代初期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同时,便着手各项公安专业工作的建设。全书对公安机关的各项业务建设作了专门的论述,具体地阐明了侦查、保卫、治安、边防、武警、警卫等专业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他非常关心劳改工作。反复强调“劳改要搞好”,劳改工作的方针是“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并指出:“第一是改造,第二是生产”。他还传达贯彻了毛泽东同志关于对劳改犯要实行阶级斗争与人道主义相结合的指示精神。
罗瑞卿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有许多精辟的论述。他要求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必须模范地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要精通业务,搞得赢反革命;要作风正派,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联系群众。他要树立的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的形象,就是“为敌人所惧怕,为人民所喜爱”。罗瑞卿一贯重视作风问题。他认为这是关系到一个组织、一支队伍精神面貌的大事情。全书中有不少篇幅是讲公安机关、公安人员应该具备的优良作风。他首先强调的是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作风,主张说话、做事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反对主观主义。其次是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不要夸大自己的成绩,不要隐瞒自己的缺点。罗瑞卿论述公安机关优良作风,还包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雷厉风行,办事认真;工作要切实,头脑要清醒;提倡廉洁奉公,反对违法乱纪等等。
罗瑞卿同志是新中国人民公安工作卓越的领导者,党和国家的一位重要领导人。他综观全局,多谋善断,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创造的业绩,为我国公安机关的建设和人民公安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他的许多重要思想,不仅指导了当时的公安工作,而且对今天仍有着教育和指导意义。我们相信,他留下的这一笔宝贵遗产,必定会被后来人重视,他们将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借鉴这些基本经验,去解决新时期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他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公安工作的好经验、好作风、好传统世代相传,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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