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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春夜不飞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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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15
第12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京城春夜不飞烟
张雨生
今年北京的春节,似乎少了点什么。入夜,居楼人家,开窗远眺,看不见烟花闪耀,听不到爆竹嘶鸣。往年,从除夕开始,满城飞花,响声不绝于耳,闹过初三,直至元宵。浓浓的火药味,聚集在空中,难以散去。噪音污染,空气浑浊,让人躁动不安。如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春之夜,如果说少了点热闹,不如说少了点烦躁。
燃放烟花爆竹,的确能增添喜庆色彩,渲染节日气氛。在我国的节日文化中,这是一项极普遍的民俗活动。中国人发明了火药,最早的用途是制作爆竹,祭神祀祖。说爆竹始于我国,然后燃放到世界各地,大概是没有争议的事。据说,火药发明之前,民间就有爆竹习俗。南方居民,燃烧青竹,让竹节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以示喜庆。那是名副其实的爆竹。后人称为爆竹的,其实是鞭炮,变通其名,借而用之。由此看来,这一习俗是很久远的。
习俗文化,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文明不断进步,习俗也不断发展。有发展就有淘汰,有淘汰才能发展。燃放烟花爆竹,虽然不是落后的习俗,但却是有危险性的习俗。制作,运输,燃放,都让人们担惊受怕,没有安全感。如今,科学技术发展很快,新的娱乐工具,娱乐方式,层出不穷。电影、电视、卡拉OK,以及体育竞赛、游艺活动、文艺演出等等,使得节日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开展多种文化娱乐活动,丝毫不减弱节日的喜庆。当然,几千年的习俗,一朝被禁,难免有点留恋,但理智地想想,还是觉得禁得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非北京一家。其它大城市,乃至中小城市,也有做出了相同规定的。可喜的是,这一规定执行得非常好,违禁的有,但极少。较之某些社会现象,屡禁不止,形成鲜明对照。经验在哪里?依我看,一是所禁之事,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二是查禁严肃,教而后诛。倘若别的禁令,都像这一禁令,令出即止,那该多好啊。
爆竹无声辞旧岁,京城春夜却有花。自今为始,这将是城里人新春的新习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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