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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上的探索者——记河北省第一劳改总队干警高立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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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在司法行政战线上征文

  特殊岗位上的探索者
——记河北省第一劳改总队干警高立江
本报记者晓渡
1987年5月,刚刚走出中国人民大学河北政法专科班校门的高立江,被分配到河北省第一劳改总队四支队三中队工作。第一劳改总队是实行分管分教的先进单位。高立江在三中队任政治教员,1992年5月担任中队长。他与中队其他5位干警一起,负责80至100名左右盗窃累犯惯犯的管教,有的还是“二进宫”、“三进宫”,甚至“四进宫”。高立江意识到,管教改造这些罪犯,是稳定社会治安的需要。他从总队、支队的领导那里学习工作方法,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改造累犯惯犯的新路子。这些盗窃累犯惯犯在作案动机和心态上不尽相同:有的是从小养成了偷盗习惯,见物就想伸手;有的是出于报复心理;有的是为了追求享受。他们在对待改造的态度上,也是各不相同,有的人不是认罪服法,而是“忍罪服法”;有的表面上看起来从不惹是生非,实际上既不相信管教干部的规劝,也不相信自己能改造自新。
高立江在分析这些情况以后,认为心理矫治是改造罪犯的一个新课题。因此,他专门邀请总队教育处的同志到中队向管教干警讲授心理学知识,传授心理测试技术。同时,又引用国外先进的心理测试方法,做好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摸底工作。根据测试数据,建立罪犯心理档案,为提高帮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个姓王的罪犯入狱后,采取消极抵抗态度,认为自己已经几进几出,没什么希望了。高立江掌握了他的心理活动,还了解到长期无人来探视他,妻子离婚,子女无人照顾等情况后,就从这里寻找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他悔恨自己的过去,重燃改造有出路的希望之火。经过耐心地讲道理,讲政策,消除了他的抗拒心理,积极投入生产和改造。高立江从这里体会到“与顽固犯打交道,不能斗气”。仅一年多的时间,高立江先后促使4名顽危罪犯在改造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潜移默化,是教育改造罪犯的必然过程。这个中队对罪犯提出了“读一本书,写一份心得”的活动,他们通过这项活动,净化了罪犯的心灵。管教干部的言行,也是对罪犯潜移默化的重要教育。高立江说:“一个干警本身的形象和行为是很重要的。要使罪犯信服你,就不能只靠一身警服,而要以你正派的言行、丰富的知识去启迪他们,才能使他们对你的管教心服口服。”高立江和三中队的5位干警是一个团结的集体,也是在事业上具有开拓精神的群体。他们的努力,使这个中队的改造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罪犯学习积极性提高,政治教育课到课率为99%,及格率为95%,文化、技术考试及格率均达到90%以上。三中队监管改造秩序稳定,连续3年被省、市司法部门及省第一劳改总队评为“模范中队”,1993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并荣立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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