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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风景区要自然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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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国家风景区要自然化
国家风景区的开发,是城市化呢?还是自然化?建设部的“绿皮书”指出:“要防止风景名胜区出现‘城镇化’和‘人工化’的趋向。”
城市化和自然化是人对大自然的两种不同利用方式。城市化是现代工业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必由之路。风景区的自然化,正是脱离自然的城市化社会对回归自然的精神文化需求。
所谓自然化,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尽可能地保存、保护风景区的现有自然面貌,并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尽力恢复已被破坏了的植被生态;二是人工建设要自然化,“虽由人作,宛自天开”。为了实现回归自然,需要建设必要的服务设施,如道路、食宿、餐饮、水电、通讯、管理、防护等设施。为了让游人尽可能多接触自然,服务设施应限制在最小的限度内,并以自然为主体,因山就势、因境制宜,采取小型、分散、隐蔽的山庄化形式,使其与自然协调融合。其实,这些都是我国风景名胜建设的优良传统,也是现代国家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
区内自然化,区外城市化是正确处理自然化与城市化关系的最佳选择。这是由风景区内外不同性质和功能所决定的。对于一处游人量较大的风景区来说,完全有必要在其外围或边缘的适当地方,建设服务设施较齐全的现代旅游城镇。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设体现现代文明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如商业街、工艺场、博览馆以及“文化城”、“游乐宫”等等,既满足各种层次游人的娱乐休憩需求,又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
(6月12日《文汇报》谢凝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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