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中国百姓何时能用个人支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6-2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中国百姓何时能用个人支票
“个人支票”在国际上普遍流行,在我国只是刚刚起步。据悉,今年5月中旬起,广州市工商行开始办理“个人支票”业务。“个人支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支付手段,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不久前,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中,一位高级税务官员倡议:“应全面推行个人支票结算制度,将公民的收入置于银行的监督之下,以利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据金融专家分析,个人支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势在必行。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若要大范围推广,尚需在“软件”和“硬件”上下功夫。
从“软件”上说,支票既是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也是一种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支票仅以签发人自己的信誉作为付款担保,银行作为委托代理人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在票据案件中,支票案占的比重最大。据权威人士透露,我国从1990年开始票据法的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已将票据法的审议工作提到了重要日程,可望在年内出台。
从“硬件”上说,开办个人支票业务,关键在于能否被社会接受。为了消除商界对支票的不信任感,保护收款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银行电脑联网的票据信用查询系统。如人们在接受支票时,可通过银行查询签发人的资信状况。一个人若有三次支票被银行退回的记录,票据交换所便可向查询人公布。在这种制度下,凡被公布退票记录的人,将在经济交往中寸步难行。
在不远的将来,我们每个成年人可能会同时拥有身份证号码和银行结算帐号。
(6月12日《中国商报》田建国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