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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商标沉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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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4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漫笔

  我看商标沉浮
季音
“红双喜牌”是上海乒乓球厂著名的乒乓球商标,1961年被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批准该牌乒乓球为国际比赛用球。1987年,台湾商人用这个商标生产乒乓球等体育用品。为此,上海乒乓球厂委托律师向台湾“中央标准局”提出了申诉。经过一番周折,最近,终于有了结果,台湾商人被确认是侵权行为。
这则消息说明,我们的企业已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工厂的产品由国家包销,人们的商标意识是非常淡薄的。记得50年代中期,上海实行公私合营之后,商业部门对私营企业的商标也来了一场“革命”,取消原有的商标,统一改为“中百牌”(即中国百货公司牌)。上海的民族工商业在国内外长期的市场竞争中,发挥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曾经创出了一大批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的名牌,它为国家争了光,也给企业创造了财富。取消名牌商标,无异于把市场拱手让给了别人。自从实行那场“统一”之后,为国内外消费者所熟悉的许多上海名牌商品,便在市场上消失了,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可想而知的。当然,这一页历史已经成为遥远的过去。
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兴起,它解放了生产力,也解放了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商标。走到市场上,但见各种商标争奇斗艳,五花八门,充分显示了企业创业者的智慧与创新精神。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市场的繁荣,反映了我国经济生活欣欣向荣的可喜景象。
眼下,许多有远见的企业家已认识到,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要走出国门,去占领国际市场,就要努力创名牌。创名牌产品当然主要有赖于产品本身的优质与新颖,以及出色的销售工作等等,但商标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一个好的商标,犹如商品的一面旗帜,一旦在国内外市场上树立起来,就会把广大消费者与用户吸引在自己周围。反之,如果一种商品没有一个好的商标,影响销售不说,有时还会引出意想不到的后果。前些年江苏某厂生产的一种电风扇,质量和式样俱佳,但一度就是进不了国际市场。后来才发现,受阻的原因之一,是电风扇的商标——“蝙蝠”,而这种小动物是不受西方人欢迎的。于是,厂家改了商标,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就顺当得多了。
由此可见,商标的好坏,实在关系商品的命运,关系企业的兴衰,小看不得。
目前商标问题上有喜也有忧。可忧的是,有些企业不去下功夫创自己的名牌,而是盗用别人的,以假乱真,从中获取暴利。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与日俱增。这些企业自以为得计,殊不知他们这样做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注册商标是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最近开始正式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明确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者,既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依靠自己的努力,开动脑筋,精心经营,创造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名牌,才是企业兴旺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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