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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在水保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强调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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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01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

  陈俊生在水保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土资源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鹿永建、本报记者周泓洋报道:国务委员陈俊生在6月29日举行的《水土保持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决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要做到保护水土资源与开发建设同步进行,建立政府领导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水行政部门则应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严格执法,并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治理水土流失的步伐。
水利部、全国人大环保委等举行座谈会,纪念《水土保持法》实施三周年。水利部副部长周文智在会上介绍,三年来,中国已逐步走上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的轨道。目前,我国水保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务院发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6个省关于条例的实施办法已经出台。与此同时,监督执法体系逐步健全,15个省近80个地区、500多个县设立了水保监督执法机构,专职、兼职检查人员达到7万多人,农民管护员10万名,3年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国家还在全国350多个县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已有108个县通过验收。1993年底,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将水保工作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务委员陈俊生今天在会上说,我国人多地少,水土流失严重,而经济快速发展对水土资源需求日益剧增,必须在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中十分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他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宣传《水土保持法》,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实际的地方配套法规;还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监督执法人员;各级公检法部门要配合做好执法工作,决不允许任何破坏水土资源现象的存在,努力扭转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重恶化局面。
他说,水土保持是山区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治理江河、整治国土的基础。做好这项工作也有利于江河湖泊清淤和防汛,要通过政策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治理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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