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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到藏登山将有法可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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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01
第11版(体育)
专栏:体坛简讯

  外国人到藏登山将有法可依
自7月1日始,西藏将正式施行外国人来藏登山管理条例,这是西藏颁布的第一个涉外法规,也是我国第一个登山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在我国西藏境内和边防线上,有5座8000米以上的高峰,70余座7000米以上高峰,5000米以上的高峰则数以千计。群山浩瀚的西藏高原,是登山健儿施展身手的好地方。1980年以来,西藏已对外开放了44座山峰,接待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万名登山探险者,西藏这次颁布的条例,旨在使西藏的山峰资源得到有序地开发,并对登山活动进行管理。
该条例规定,西藏海拔5500米以上的山峰属管理范围,外国人来藏登山,可直接向西藏登山协会提出申请,登山经费以国家体委公布的标准为准。(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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