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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矩”以成“方圆”保持稳定促进发展包头以立法强化社会治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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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7-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制定“规矩”以成“方圆”保持稳定促进发展
包头以立法强化社会治安
本报呼和浩特电记者傲腾、刘亮明报道:内蒙古包头市以完善立法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包头市人大针对这几年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的情况,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识到: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综合治理,坚持不懈,而要做到这一点,还要以法律作为保障。
包头市人大制定出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同时,为与此相配合,又督促市政府制定了《包头市城镇居民区联防办法》、《包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包头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这样便形成了城镇居民区、单位内部、公共场所3条防线,和公安、武警、内保干部、群众性联防队4种力量相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具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又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保证了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群众形象地称之为:制“规矩”以成“方圆”。
包头市各部门严格按照市人大制定的各种条例和法规,扎扎实实落实社会治安工作,普遍建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同时,在“三条战线”上共部署由“四种力量”组成的巡逻队1441个共1万多人,强有力地扼制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全市治安秩序的稳定。目前,全市“内无案件、外无犯罪”的“两无”居委会和单位已达78%和92%,刑事案件总发案逐年下降,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人民群众普遍有了安全感,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迅速,一跃成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第二个总产值超百亿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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